本报讯 2013年10月,农业部印发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办法(试行)》(农办计〔2013〕79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组织开展了2013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监测评价工作,为强化示范区建设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得到了各地积极响应。按照《评价办法》有关要求,农业部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工作。
2014年示范区监测评价对象为农业部已认定的153个示范区以及2014年拟新认定的示范区,评价年度为2013年建设水平。2014年拟新认定的示范区按照《农业部关于2014年申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增加填报2010-2012年基础数据。
依据《评价办法》,评价内容包括示范区物质装备水平、科技推广水平、经营管理水平、支持水平、产出水平和可持续发展水平等六大方面,涉及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等24项指标。通过计算各示范区建设水平综合得分,量化评价各示范区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
(欣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