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5月2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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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下放上海自贸区部分检验检疫权


    本报讯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表示,上海自贸区内近期将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放宽审批条件,检验检疫机构对自贸区内产品的审批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即对于负面清单之外的检验检疫产品,国家质检总局将放权给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直接完成终审,进一步提高上海自贸区对外开放程度和贸易便利化水平。

    依据此前规定,我国所有进境产品均需要经过质检总局的审批,而监管新制度实施以后,除了负面清单,即需要经过质检总局终审进境的产品以外,其他产品均可以通过质检总局授权的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完成终审,不仅提高了审批效率而且利于上海自贸区先试先行检验检疫新制度。“审批时限将从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现在的7个工作日。”上海检验检疫局动植物处副处长李春阳表示。

(商 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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