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大地,春耕过后。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城头镇李时村的田间地头洋溢着欢歌笑语,农户们正在兴致勃勃地讨论着“确权”。何为“确权”?它与这些守着一亩三分地的农户又有何关系?
“自从有了这个证,贷款、抵押自信大。”这句话已在枣庄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里成为了“流行语”。农户口中的“证”说的是土地产权使用证,通过“土地流转”,这个“证”为枣庄市农信社支持“三农”提供了新的途径。
在枣庄,从第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到第121家,农村土地经营收益权抵押贷款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枣庄市农信社果敢的魄力和胆识为当地新农村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注入一池活水。截至4月末,枣庄农信社共累计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收益权抵押贷款1.49亿元。
“活”起来的土地
“贷”来资金
“‘三农’工作的核心是农民增收致富,要实现更好更快地致富增收这一目标,势必要创新‘三农’发展方式,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恰恰给我们提供了发展平台。”万恒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魏洪光感慨道。
土地规模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内在要求。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使农村土地经营分散,难以实现规模化效益。伴随着城镇化的加快推进,传统的经营模式亟待改变,规模化经营将成为主流。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大多数农民而言,唯一具有抵押价值的就是土地,但现有的土地制度很难用承包土地作为抵押贷款。为此,枣庄市政府以盘活土地资本为突破口,找到了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农业的现实新途径,让农民手中的“土地产权使用证”成为在农信社贷款抵押的有力依据。
“原来一亩的小麦产量是600斤左右,通过农村土地经营收益权抵押贷款获得信用社的信贷支持、科学规模化种植后,产量翻了一倍。” 万恒土地流转合作社社员魏洪光高兴地算起一笔划算账,相比以前一家一户分散耕种时每亩800元的年收入,目前每亩能够增收500多元。
据了解,万恒土地流转合作社于2010年3月在山亭区工商分局注册营业执照,目前,合作社入社社员已达到760户,入社土地面积发展到1800亩,基本实现了土地的规模经营和产业化生产。
受益于此项业务的不只是万恒土地流转合作社一家。“用土地产权使用证来抵押贷款就能保证我们的资金到位,及时性的资金到位就保证了我们种植业的可持续发展。”枣庄市台儿庄马兰镇龙氏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龙启伟说道。
台儿庄农村商业银行马兰支行行长李宪法向《农村金融》周刊记者介绍:“对使用土地产权抵押贷款的土地合作社,实行贷款利率较同类一般农业贷款下调10%—20%的优惠政策,授信时间延长1-2年。”不仅如此,该行针对规模小的合作社抵押贷款额度偏低、无法满足合作社资金需求的实际,适度放宽了抵押限额;并为合作社贷款设定了服务专柜,实行跟踪服务,提高了办贷效率,大大降低了贷款门槛。
“对于农村土地经营收益权抵押贷款这一新生事物,要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充分挖掘其内在价值,释放潜能。让农民有更多的资金搞规模化种植、养殖,破除传统农业发展方式,实现经营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枣庄办事处党委书记卜昭路颇有感触。
“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要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大胆探索、不断完善,创造性开展工作,争取为土地流转改革和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宋文瑄到枣庄调研时作出了如是指示。
构筑起“安全屏障”
防控风险
虽然《物权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作出明确规定,但由于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相配套的登记、风险评估、抵押权实现、如何处置拍卖等制度尚未出台,其抵押功能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这在某种程度上,给发放支持土地流转贷款的信用社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如何防控风险是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首要考量的因素。因此,为了更好地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收益权抵押贷款”,枣庄农信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以合作社所有土地的1/3作为抵押;贷款期限不超过土地流转期限的1/3,贷款额度不超过土地评估价值的1/3。”枣庄市山亭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头信用社主任张玉松向记者介绍如何高效防控风险。
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贷款主体,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风险。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的抵押权问题给予了确认,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市政府加大农业保险的推广力度,给予农村土地合作社80%的保费补贴。此外,土地合作社还对部分农作物进行了投保,为贷款提供了保障。
“面对土地流转后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存在,我们从风险角度进行了科学布控,例如在贷款手续、调查、办理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资金的投放安全有效,助力农户增产增收。”枣庄办事处党委书记卜昭路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