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于6月1日起施行。《规定》重点规范的内容,主要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监管体制与执法能力建设、农药及兽药的监管、农产品质量追溯等几个方面,而其中的重中之重是对农药、兽药的监管。
据介绍,《规定》还重点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规定》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
(罗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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