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7月4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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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修法提高食品安全量刑幅度


 

    6月26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立法通告,称将再次修订《食品安全法》,此次修订主要针对保健食品。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起飞,韩国食品安全问题经历了由乱到治的过程。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假酒、假奶粉、农药蔬菜等曾在韩国盛行一时。随着韩国社会的发展、民众素质的提高及法律的健全,韩国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很大缓解。特别是在朴槿惠政府上台后,将制造黑心食品列为“社会四大恶”之一严加整饬,不仅量刑标准不断提升,食品相关法律的修法频率也越来越快。由于韩国制造黑心食品的最高量刑只有7年,因此韩国政府目前正准备修法,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食品事故责任人刑期累加。值得注意的是,韩国《食品安全法》修订的频率较快,几乎每半年就修订一次,对刚刚冒头的黑心食品现象“露头就打”,有效遏制了此类不良现象的蔓延。

    恶性食品事件屡禁不止

    韩国最早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制定于1962年,即《食品卫生法》。此后虽然该法不断修订,但各种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屡禁不绝。2004年发生了“垃圾饺子馅”风波,不法食品原料企业将本应作为垃圾丢弃的萝卜下脚料制成“垃圾馅”,交由11家知名食品企业大量生产和销售速冻饺子和包子,“垃圾馅”中大肠杆菌等细菌含量严重超标。鉴于此事件的恶劣影响,韩国在2008年6月13日通过了首部《食品安全基本法》,这是韩国关于食品安全的最重要的一部法律,共有6章和3个附则。此外,韩国与食品相关的法律还包括《食品产业振兴法》、《保健食品法》、《儿童饮食生活安全管理特别法》等多部法律,涵盖了食品药品安全的方方面面。

    今年3月,韩国再次发生恶性食品安全事件,有不良业者将洒有农药的1900吨紫菜销往韩国各地大型超市、百货店和农贸市场。根据韩国警方的调查,养殖业者在养殖紫菜的时候向水中洒播毒性为3级的农药,该农药可以引发灼伤、失明、肠胃病等。有17人在此次事件中被立案调查。

    根据韩国国务总理室牵头、由30余个机构组成的“泛政府根治不良食品促进团”发布的数据,去年第四季度和今年第一季度的半年中,韩国共有6871个食品制造和贩卖企业、个体业者因为违反《食品卫生法》和《畜产品卫生管理法》等被处罚,其中处罚相关人员4481人。其中有22人因为在食品中加入药品成分或使用过期原料而被拘留。

    据统计,目前韩国食品安全方面揭发出的主要问题在于:虚假标示原产地等违反标注法规的行为(占总数的27%);使用过期原料加工食品(18.5%);设施标准不达标(16.8%);卫生不达标(4.9%);违反相关标准和规格(3.2%);虚假夸大广告(2%);购买不良食品(1.6%);违反食品质检规定(0.9%);其他(25.1%)等。

    有专家指出,各种恶性食品安全事故之所以在韩屡禁不绝,与处罚过轻不无关系。在实际揭发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中,绝大部分都是以罚款或较轻的行政处罚了事,真正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只占1%。

    韩国大法院量刑委员会已经决定于7月18日专门就此召开专家会议,提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责任事故的新量刑办法,基本思路是准备大幅提高量刑标准。

    加重量刑整治保健品

    韩国消费者院今年3月发布的数据显示,该院去年接受的食品投诉共有36025件,其中对保健食品的投诉最多,占总数的36.7%。特别是部分厂家和业者进行扩大、虚假宣传,将自己的产品伪装成能治疗疾病或声称有预防效果,以各种噱头欺骗消费者。

    自2010年至2013年,在韩国被处罚的虚假、夸大广告中,食品有622件,健康食品有208件,医疗器械有512件。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认为,处罚标准太低和法律量刑不够是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凡是在广告中将健康食品宣传为具有预防和治疗效果的,或者有可能误导消费者当作药品使用的,原先的惩处标准是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和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修改后的惩处标准是,首犯处于7年以下有期徒刑和1亿韩元以下罚款,5年内再犯的处以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已销价格4至10倍的罚款。 

(王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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