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开始对进口食品建立不良记录
本报讯 7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于4月份公布的《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实施。《细则》针对进口食品建立不良记录,对进入不良记录的进口食品企业,质检总局将根据研判结论发布风险预警通告,并对不良记录进口食品企业采取不同程度的控制措施。
据了解,质检总局公布的《细则》分总则、不良记录生成、风险预警及控制措施、解除风险预警、附则5部分。其中,细则指出,不良记录信息主要有三种:一是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信息;二是国内其他政府部门通报的,以及行业协会、企业和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信息;三是国际组织、境外政府机构、境外行业协会、企业和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信息。
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收集、核准、上报与进口食品有关的进口食品安全信息,建立不良记录,对有不良记录的进口食品企业及相关国家或地区的进口食品实施控制措施。同时,《细则》还制定了对各级别不良记录所涉及企业和产品的处置措施原则,要求对汇总的不良记录进行研判,根据研判结论发布风险预警通告,并公布对不良记录进口食品企业所采取的控制措施。细则同时制定了解除风险预警的要求、程序。
(杨文洁)
甘肃绿色食品事业取得稳步发展
本报讯 据甘肃省农牧厅统计,经过多年发展,截至目前,甘肃省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数量,以及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到期之际,及时获得新证书的续展率居西北之首,名列全国第8位。全省有效使用绿色、有机食品标志企业总数现已达到203家,产品总数为448个。
今年上半年,甘肃省已有11个市州的114家企业、187个产品申报了绿色标志,标志审核许可数稳中有升,发展势头良好。在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许可的产品中,初级加工产品和精深加工产品比重占到总数的50%以上,基本改变了过去初级产品比重过大的局面,产品结构日趋合理,品牌效益逐步提升,已形成了一个集种植、加工、运输、贮藏、销售及科研各个环节于一体的产业链。
为进一步加强监管能力,甘肃省建立了覆盖全省14个市州、82个县区市的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同时制定了一系列与认证审核相关的章程、程序,对申报的产品和跨行业产品严格把关,并开展了网上审核与颁证工作,大幅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下一步,甘肃省将进一步强化食品质量监管,提升品牌产品的公信度和影响力,全年计划发展绿色、有机食品100个,续展率达到80%以上。
(陈泳 盛捷)
北京市首推安全优质农产品名录
本报讯 2014北京国际农业产业化展览会新闻通气会近日召开,北京市将推出首批首都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推广企业名录及产品名录,向市民推介安全优质农产品,带动全市农产品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
凡是被列入首都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推广名录的农业企业法人均将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对具体农产品的安全品质做出承诺;较大规模的农业企业须建立完整的质量可追溯体系。镇村政府相关部门将对被列入名录的农产品实行原产地监管,确保产品名实相符。
(京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