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1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通知》指出:必须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以促进化肥生产和流通的健康发展。一是改革化肥流通管理,做好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二是拓宽化肥流通渠道,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三是改进化肥价格管理方式,建立政府指导下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四是加强化肥进口管理,改进化肥进口代理办法。五是建立救灾化肥储备制度,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六是继续实行优惠政策,支持化肥生产和流通。七是地方政府要切实做好化肥生产和购销工作。
▲1999年1月6日,温家宝副总理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全国代表会议上要求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民有、民管、民享的经济组织。应当牢牢把握住以下四点:一要坚持合作制的原则。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二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积极适应农村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面向市场,不断改进和完善经营机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社员民主管理。三要坚持为农服务方向。四要坚持以搞好搞活基层社为重点。
▲1999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代表中国政府于10月11日至16日在北京承办了第五届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进入21世纪,支持和促进合作社可持续发展”。各国代表对政府如何支持和促进合作社的发展,通过合作社推动各国社会经济进步,提高人民大众生活水平取得了共识。大会最后一致通过了呼吁各国政府促进合作社发展的“北京部长会议倡导书”。这次会议不仅是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史上,而且也是中国合作社史上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一次国际性会议。
▲2000年9月5日至9月7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第二次代表大会以来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成就和经验,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今后5年的工作;选举产生第三届总社理事会和监事会;修改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2001年2月20日至22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三届二次理事会暨扭亏增盈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在京召开。这次会议的中心任务是全面回顾了2000年的工作,总结交流各地扭亏增盈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经验,表彰奖励扭亏增盈的优胜单位和先进个人,并审议通过了《供销合作社“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规划》,分析研究了供销合作社面临的形势,深入落实“三代会”各项任务,具体部署2001年的工作。
▲2002年2月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三届三次理事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白立忱提出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的新思路——“四项改造”: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造基层社;以实行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以实现社企分开、开放办社改造联合社;以发展现代经营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
▲2003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对供销合作社工作连续作出批示。5月10日在新华社《内部参考》(第35期)上批示,希望供销合作社能在竞争中勇于改革,活化机制、推动发展;9月26日在《关于中国棉花协会成立大会的报告》上批示,对中国棉花协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棉花协会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11月24日,在《国内动态清样》(第4161期)《村村有网点 店店无闲人》一文上批示,要求供销合作社切实转变经营观念,转换经营机制,创新经营方式,发挥自身优势,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和农业、农村发展的要求。
▲2004年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白立忱在湖南、天津、浙江、四川、江苏等省市供销合作社调研中提出:基层供销合作社必须坚持合作制,核心是处理好与农户的关系,包括基层社与农户的关系、基层社与专业合作社的关系、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的关系、市场与农户的关系。要夯实基层社的群众基础。
▲2005年1月29日至31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回良玉副总理充分肯定了全国供销合作社过去五年的工作,并要求供销合作社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与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大局,为“三农”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006年5月16日,国务院以“国阅52号”文件的形式同意供销合作社启动“新网工程”。国务院文件指出:建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是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大事,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好事,是为农民服务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事,同时也是供销社系统适应现代流通的要求、强化自身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必须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其生存之需,发展之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