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7月2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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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府:小额贷款公司可转制为村镇银行


 

    本报讯 为推动黑龙江省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创新,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农村地区,该省7月9日出台《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推进方案》,方案提出,鼓励和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在省内设立村镇银行,鼓励中心城区的担保公司到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方案中提出,黑龙江省将鼓励和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在省内设立村镇银行;提高民营资本参股村镇银行的持股比例,在国家规定范围内逐步降低发起银行持股比例;争取推动经营规范、主业服务“三农”、股东实力较强的小额贷款公司按照监管规定转制为村镇银行;争取组建总分行制村镇银行,缓解村镇银行网点覆盖率低、资金组织难度大等问题;争取国家允许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吴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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