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在2013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并提出“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同时,也是管出来的”这一重要论断。茶作为百姓离不开的健康饮品,更要在“管”的方面确保从田间到舌尖的安全。茶叶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是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一环,本报对此开展系列报道,全面介绍这方面的制度内容和企业实施情况。
近年来,国家对茶叶质量可追溯制度的管理力度不断加强,确保茶叶从种植到销售整个环节中的质量安全。不久前,记者了解到农业部茶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在安徽省进行试点。为此记者联系了农业部,并采访到相关实施单位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具体了解茶叶质量可追溯制度的建设情况。
茶叶质量可追溯制度
“可追溯”信息有哪些?
建设茶叶质量可追溯制度,既是政府强化监管、引导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茶叶生产经营单位提高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提升企业产品形象和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受农业部委托,承担优质农产品开发思路及布局规划的研究,组织协调、指导地方优质农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等多项工作。他们对此表示,茶叶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旨在全面提升茶叶生产单位的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提高茶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喝得安心。
据了解,茶叶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目前主要包括:生产主体备案登记,包括主体基本信息、茶园地块信息、茶农信息;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管理,包括品种、栽培管理、采收管理、加工管理等,根据不同的茶产品的类型建立相应的标准化生产档案;包装、储存、运输管理;产品追溯码管理等。此外,还可以根据不同生产主体的需求,扩展与茶园物联网络的对接,最终实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的茶叶质量追溯信息系统。
从可追溯制度到
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
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介绍,截止到2013年底,已建成茶叶标准园188个,100%实现了纸制化的内部质量可追溯。同时,积极引导茶叶企业实施以追溯为核心理念的良好农业规范(以下简称GAP)系列国家标准,促进企业按照GAP标准建设质量可追溯制度。据悉,各级农业部门也高度重视茶叶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大力提倡茶叶企业、合作社开展追溯制度建设。目前,浙江、福建、四川等茶叶主产区都积极开展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工作,为全国茶叶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树立了标杆。
自2006年开展全国种植业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试点工作以来,已初步建成了以蔬菜、水果、茶叶为主的全国种植业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包括茶叶在内的种植业产品全程质量追溯平台,实现了试点企业产品生产档案可查询、流向可追踪、产品可召回、责任可界定的预期目标。据介绍,农业部在2013年将安徽省纳入全国种植业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试点。目前,建设试点主要是在浙江安吉、福建福鼎、四川等地进行,参与试点的茶业生产单位类别从村级合作社到大型品牌企业,试点模式从单个茶园的建设到类似浙江安吉的整县推进模式,试点茶包括绿茶、青茶、红茶、黄茶、白茶等茶类。目前,开展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的茶叶企业已更加严格地控制茶叶的投入品使用、采摘、加工等各个环节。
茶叶质量可追溯制度
面临三道题
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表示,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三点问题考验:
从法律层面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都只对生产档案做出规定,并没对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提出强制性要求,也导致对茶叶可追溯制度建设的监管缺乏力度。据记者了解,目前与茶叶质量可追溯制度相关的立法项目只有《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条例规定福建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茶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服务平台,茶叶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茶叶生产记录制度,茶叶经营企业对其销售的茶叶产品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从实施层面上看,没有形成财政投入的长效机制,缺乏足够的经费和人力来支撑茶叶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和监管工作。在各类项目投资中需要对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进行具体落实,进一步加大质量追溯制度建设方面的政策鼓励、资金扶持、培训指导等力度。
从具体操作层面上看,茶叶企业存在的小、散、乱问题严重阻碍了质量可追溯制度的建设。由于生产组织化程度低,标准化生产程度低,操作不统一,档案记录不规范,给企业实施质量追溯造成很大困难。另外,茶叶市场化程度高,拼配率高,流通速度快,倒手率高等情况普遍,造成追溯较为困难。因此,建议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