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8月19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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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意见


    本报讯  8月6日,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思路、重点内容等。意见的出台,充分说明了江苏省委省政府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指明了方向,是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必将对全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据悉,此意见是继江苏省委〔2014〕1号文件第11条明确要求“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后,为供销合作社改革试点工作专门下发的重要文件。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有序推进试点、强化政策支持、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意见明确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总体思路:明确一个重点,搭建三个平台,形成一张网络。明确一个重点,即充分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搭建三个平台,即建立社有企业管理平台、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平台和基层社为农服务管理平台;形成一张网络,即围绕为农服务,形成上下贯通的综合服务体系。

    意见要求,全省供销合作社重点在基层组织建设、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和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等方面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基层组织改革创新:要构建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探索基层社发展新路径,创新为农服务社办社模式,培育专业合作社创建新特色,拓展供销合作社建设新功能。提高服务规模化水平:要创新规模化服务模式,探索可持续的服务机制,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强化行业协会服务。加快流通现代化建设:要推进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强化农产品流通功能,建设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积极参与新型农村金融服务:要参与组建村镇银行,支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稳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发展相关担保公司。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要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培育发展龙头骨干企业,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创新社有企业发展机制。

    日前,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已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通知,组织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王丹  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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