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克强总理在会见第十八届国际银行监督官外方代表时专门讲到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这样的具体措施,而完全不讲看上去更受关注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这其中传递出的信号可能是:利率市场化的节奏可能会有所调整。
9月26日,李克强总理会见了出席第十八届国际银行监督官大会的外方代表,并同他们进行座谈。这次大会是国际银行监督官大会自1979年举办以来,第一次由亚洲新兴经济体主办,也是首次落户中国。在这么一个重要的场合,总理都讲了些什么、如何讲,便可能是观察政策动向的一个窗口。
新华社为这次会见发出了一篇五百多字的新闻,从这简短的通稿中,总理着重讲到了中国的金融改革。他指出,“中国金融改革开放已进入新阶段”,将以更大决心和力度推动金融改革创新,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允许各类资本平等参与金融市场竞争;通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更好保护存款人利益;有序扩大资本和货币市场对外开放。同时,总理也表示,我国将继续改革和加强金融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其中有几处表述值得注意:“放宽市场准入”,而不是“放松”或“放开”;“有序扩大资本和货币市场对外开放”,强调“有序”。这既表明我国推进金融改革的决心,也强调改革推进要积极稳妥。最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我国金融改革重要内容的利率市场化,在总理讲话中只字未提。甚至,总理专门讲到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这样的具体措施,而完全不讲看上去更受关注的利率市场化改革。
利率市场化作为全面深化金融改革的核心一环,有助于培育完善的金融市场,实现金融机构自主经营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专家们之前大多也认为,存款保险制度是利率市场化的基础之一,是为利率市场化配套服务的。但总理为何强调了金融改革,强调了存款保险制度,却选择性地“遗忘”利率市场化呢?这是一种巧合吗?我认为,这其中传递出的信号是:利率市场化的节奏可能会有所调整。
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步入了一个加速通道。2012年6月,央行首次允许存款利率上浮10%;2013年7月,央行全面开放了贷款利率管制。利率市场化推进的速度,超过了市场的想象。今年3月,央行行长周小川就曾表示,存款利率很可能在最近一两年放开。7月初,周小川再次对媒体表示,利率市场化“两年内应该可以实现”,“感觉中国的最高层领导对改革有紧迫感,只争朝夕,所以我依然按此准备。”既定的安排,坚定的决心,似乎不能有任何的怀疑。
在我国,利率市场化只剩下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步,那就是存款利率市场化。但事实上,放开存款利率管制是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中风险最大的阶段,需要根据经济环境和基础条件的成熟程度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如果贸然推行,往往可能是欲速则不达。
从国内环境看,存款利率市场化需要一个相对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特别是,当经济下行时,如果完全放开存款利率,则会引起对存款的激烈争夺,这必然增加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对银行来说可能是惊天霹雳,对企业来说更将是雪上加霜。在我国,企业融资主要还是来自银行信贷,银行完全可能将经营成本转嫁给企业。因此,在目前“三期叠加”的背景下,存款利率市场化推进的时机值得商榷。
从制度建设看,利率市场化相关配套措施尚未成熟,如缺乏完善的利率定价机制、报价机制、传导机制等等;讨论多年的存款保险制度,也是雷声大雨点小,迟迟未能推出;盛传个人大额可转让存单6月份问世,到现在还是悄无声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过早放开存款利率管制,将可能对银行业造成过大的冲击,老百姓的权益可能得不到保障,甚至将可能影响到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从国外经验看,很多取得成功的国家都采取了渐进的策略。韩国用了将近30年时间,才基本完成利率市场化,中间还出现多次反复;日本经济实力雄厚,先后也花了大约18 年的时间。也有些国家步伐很快,但教训惨痛。如阿根廷,仅历时两年就仓促完成了利率市场化,代价是国内发生了严重的经济金融危机;我国台湾地区1989年全面放开利率管制之后,出现大量中小银行倒闭破产现象。
所以,在宏观经济环境尚不稳定、相关准备工作还不完善的情况下,我国现在的当务之急不是放开存款利率管制,而是应该加快推进相关配套措施,为利率市场化创造条件。同时,还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僵尸企业破产,使企业成为对资金成本更敏感的财务硬约束主体;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提高直接融资比例,降低企业对银行体系的过分依赖。
从总体而言,利率市场化是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的,但是存款利率管制的放开要讲究时机、谋定而动。由此,对利率市场化的节奏进行调整,不是坏事,更不代表方向的改变。或许,调调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