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用“新常态”向世界描述了中国经济的一系列新表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增长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从九个方面详细解读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
——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
无疑,改革和创新是主动应对新常态下挑战的最有力法宝。
知者行之始。2014年,中国的改革决心前所未有,改革领域不断扩围,改革举措密集出台,改革力度超出预期。
2014年,怀着伟大复兴梦想的中国,进入新的“改革时间”。
这一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形势的重大部署中担负起新的使命和要求,全面启动综合改革工作。
河北、浙江、山东、广东4个省份勇作先锋,试点先行;17个省份292个市、县主动作为,参与其中;系统上下综合改革开步走。
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明确的改革目标,让前行的决心更加坚定。
同其他领域的改革一样,当前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临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找到破解深层次矛盾和障碍的路子,找到解决难题的有效办法和具体路径,策略尤为重要。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尝试从六大方面寻求实质性突破——
这些年,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之间的联系得到加强,但总体上看,还没有与农民真正建立起组织上、经济上的紧密联系,农民对供销合作社还缺乏足够的认同感、归属感。故在密切与农民联系上寻求实质性突破。
供销合作社体量不小,但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社会影响力不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组织体系比较松散,上下级之间、不同区域之间缺乏有机联系,没有握成拳头、形成合力。故在形成上下贯通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上寻求实质性突破。
发展现代农业,需要一个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综合性、规模化服务,体现国家意志和政策导向的“国家队”,供销合作社有能力也有条件成为这样一个组织。故在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渠道上寻求实质性突破。
当前,农村市场发育迟缓特别是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农业生产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突出问题,流通是供销合作社的传统主业,也是核心优势所在。故在成为农村商品流通的主导力量上寻求实质性突破。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面临难得的政策机遇。故在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上寻求实质性突破。
作为一个有着60多年历史的老系统,身上传统计划经济的思维惯性还比较明显,联合社机关化、行政化色彩还比较浓厚。故在改变行政化的思维理念和工作方式上寻求实质性突破。
——改革直指体制机制难点痛点。
2014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涉及省、市、县、乡各个层面,涵盖农村也触及城市,点面结合,层层推进。
改革无坦途,方法正确,方能事半功倍,破浪前行。
思路在不懈探寻中得到梳理,成果在披荆斩棘中初显光华。
在河北,供销合作社依托县、乡两级成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吸纳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专业大户等参加,拓展了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基础和服务对象。全省1/3以上的县和1/4以上的乡镇依托供销合作社组建了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并全部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在浙江,供销合作社在严格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创办了农民资金互助会34家,农信担保公司39家,创办、参办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32家。
在山东,供销合作社通过开展村社共建,构筑基层社、村“两委”、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社“四位一体”的合作机制,为恢复发展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探索了新路。全省参与共建村4161个,实现助农增收5.6亿元,其中村集体增收8979万元。
在广东,供销合作社以龙头企业为依托,整合试点县的网络资源,推进全省一体化经营网络建设,同时,引入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再生资源产业投资基金,推进全省再生资源企业并购重组。
……
2014,供销合作社系统迈出了综合改革第一步。即将迎来的2015年,是中国经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供销合作社能不能适应新常态,关键在于综合改革的成效,核心在于全面综合改革的强度、创新驱动的力度、破解难题的深度。
中国经济新常态之下,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