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一系列反腐败行动,确实起到一定的敲山震虎作用,也给日后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打下了基础。同时,这也让监管部门和银行自身能够剖析公司治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有助于商业银行进一步构建治理框架、完善治理机制。
1月30日晚,多家媒体报道称,中国民生银行行长毛晓峰已于几天前被中纪委带走。为此,该行发布内部紧急通知,要求全员周末到岗,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2月2日晚,北京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董事陆海军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有媒体报道,一场级别高、范围广的金融业反腐败斗争已经拉开序幕,可能会有更多的“大老虎”被带走。
很多人担心:银行经营到底会不会出大问题?
的确,高管人员的变更,尤其是非正常原因的变更,短期内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但是,民生银行是一家公众银行,不是毛晓峰的银行。银行高管是银行经营管理的重要角色,但从其产生及运行机制看,个别高管变动并不足以对银行发展构成重大影响。
随着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已经逐步健全,并已经发挥着关键作用。在监管部门的推动和银行自身的努力下,公司治理理念和意识在商业银行已经深入人心,银行普遍建立了“三会一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
对稳健经营的商业银行而言,科学完备的公司治理更具有重要作用。简单地说,良好的银行公司治理主要包括健全的组织架构、有效的制衡机制和科学的风险内控。
此外,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也是公司治理必不可少的,这有利于社会公众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约束,督促银行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但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尤其突出的是,银行高管行政任命现象依然普遍存在,高管并未真正对董事会负责,也没有实施有效的责任约束。在一些中小银行,银行高管人员基本由政府官员担任,行政权力完全凌驾于公司治理之上。
此外,“三会一层”如何处理好与党委会的关系,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如果说,商业银行早期的治理重点是构建“三会一层”架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那么目前的重点则是优化公司治理的运行机制,提升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制衡的有效性。
回到近期金融业的反腐败上来。腐败问题的滋生和存在,从机制上看,正是现阶段公司治理还不够完善,权力制衡还不够有效的产物。其实,这一系列的反腐败行动,确实起到一定的敲山震虎作用,也给日后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打下了基础。
同时,这也让监管部门和银行自身能够剖析公司治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尤其是公司治理中的监督和约束机制的有效性问题,这将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进一步构建治理框架、完善治理机制,有利于商业银行长远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大致可以勾勒出未来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发展方向:一是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如引入混合所有制,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二是健全公司治理内部运行机制,明晰职责边界,规范治理架构;三是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及法律体系,达到监督有效、约束有力。此外,还要进一步拓宽信息披露的深度和广度。
此次对商业银行个别违规高管的查处,还带给我们一个重要的启示:我们应该搭建起一个银行职业经理人市场,进而培育出一批真正的银行家。要从商业银行长远发展的高度出发,建立银行高管准入和选拔的职业门槛,健全银行高管人聘用、薪酬的市场化机制,让银行高管成为职业经理人,成为“银行家”而不是“政治家”。
1945年,在回答黄炎培如何跳出兴亡周期的提问时,毛泽东提出唯有靠民主。而现在,可以说,商业银行要获得长远稳健发展,唯有靠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