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条例》已经于日前公布,并将在5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银行经营一旦出现无力向存款人偿还的风险,存款保险公司应向储蓄人实施赔付,而赔付的限额则控制在人民币50万元。
按央行的解释,存款保险控制在50万元,可以覆盖到99.6%的存款人,也就是说,能够让最广大的人群受益于这项制度。但是,蕴含在这个判断背后的是另一个事实,尚有0.4%的储蓄人,他们的利益将难以受到制度的保护。
在我国,特别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老百姓的储蓄基本上是以家庭为一个单元。我国目前有13亿人,以一个家庭为3人计,就有4亿多个家庭。那么,存款保险制度能够覆盖到99.6%的储蓄人,也就意味着当银行经营风险发生的时候,中国绝大多数普通家庭能够保证自己的存款资产安全。而按照50万元的最高保额,假设全国所有的银行都发生经营风险,存款保险制度能够保障的存款资产基本上是20万亿元。按照央行公布的数据,截至1月末,我国的个人存款已经达到51万亿元。这意味着,一旦全国所有的银行都发生经营风险,将有超过一半的存款资产化为泡沫。
以目前的发展水平来说,全国所有的银行都发生无力偿还的风险,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发生的。但是,通过这个推理,我们却看到一个冰冷的事实——99.6%的家庭,在个人存款总量中只占有不足一半的份额,而那区区0.4%的家庭,却拥有超过一半的存款资产。这个账当然是算得比较粗疏的,因为事实上更多的城乡普通家庭拥有的存款应该不止50万元,但从这个推理我们仍可看出,中国的贫富差距多么巨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了巨大的发展,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民众拥有的财产也在不断增加。但是这只是一种总体上的感觉,而细分一下就可发现,由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严重滞后,财富的流向集中到了一小部分人手中。在这中间,有一些是通过艰苦创业积累财富,他们在今天已经成为让人敬仰的企业家。但是不能排除的是,更多的暴富者是通过权力的运作得到了巨额的灰色收入,甚至是通过直接的权力腐败创造了个人财富。
在最近的反腐高潮中,一些被揭露出的“老虎”“苍蝇”,其家中搜出的巨额现钞令人瞠目结舌,他们的存款估计也应该是天文数字。这种“富可敌国”的人群,放在全国的总人口中当然是极少数,应该说在0.4%中都只能占到更少数,但是,他们在社会上所产生的恶劣影响却是十分巨大的。而分析他们的财富聚敛路径,基本上都是利用其掌控的权力,将公共资源化为私人暴富工具。当这种行为泛滥于市的时候,对整个社会的创业空间也形成了严重的窒息,并且影响到经济的稳增长。
存款保险制度不具备反腐功能,但是通过这项制度的安排,我们既看到了反腐的紧迫性,更看到了理顺收入分配机制的紧迫性。合法的收入,不管有多高,都应该得到法律保障,而那些通过灰色渠道得到的灰色收入,则有待通过改革堵塞滋长的路径。从根本上说,还是应该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深化改革,遏制权力干预经济的机制之下所产生的寻租空间。只有这方面的改革见到了成效,存款保险制度设立的50万元保额才是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