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加快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5月5日至7日,广西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在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举办第一期综合改革培训班。区联社领导,区联社各处室负责人及部分业务处室副处长,各市供销社理事会、监事会主任,各试点县(市、区)供销社理事会主任近80人参加培训。
广西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以此次培训班为契机,充分运用好培训班成果及中央相关政策,积极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一是按照《决定》精神,抓紧完善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二是广西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已列入全区绩效考核范围,强化对综合改革的督导考核。三是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建设、社村共建、土地托管等工作,千方百计打造为农服务新模式。四是加快盘活社有资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造现代企业经营体系。五是进一步加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宣传力度,为综合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六是综合运用各种工作方法、打好“组合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支持综合改革工作。
(桂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