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必须要有全局思维和战略眼光,自觉将深化综合改革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思考和谋划,真正做到在融入全局中找准位置、在服务全局中展示作为,使供销合作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
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来推进,牢牢把握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
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难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供销合作社作为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在发展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城乡中既有独特优势,更承担重要责任。山东省社将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城乡服务均衡为着力点,认真履行为农服务职责,切实当好“三农管家”。
山东省社将重点做好“三化”文章:一是全力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以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为重中之重,着力打造“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加快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省建设运营为农服务中心1500个左右,覆盖率达到75%,土地托管面积达到3500万亩以上。二是加快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按照打造全省“一张网”的要求,深化“新网工程”,规划建设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仓储中心,培育一批骨干流通企业,拓展一批零售终端,构建从“菜园子”到“菜篮子”的流通链条;坚持以信息化手段改造传统网络,建好“山东供销为农服务信息综合平台”,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积极培育电子商务企业,打造“网上供销社”,形成农资、农产品、日用品“三网”融合、线上线下互促,上下贯通、物畅其流的现代流通体系。三是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均衡化。顺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加快发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将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纳入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农村新型社区服务中心在开展日用品和农资供应、农产品收购、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同时,汇聚政府部门和有关社会服务资源,为农民提供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培训、医疗卫生、费用收缴、电子商务、合作金融等多样化服务,2020年全省农村社区服务实现全覆盖。
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来落实,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期推进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战略举措。通过综合改革,山东省社拟重点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抓基层打基础,解决联系农民不紧密的问题。把基层社改造放在突出位置,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为根本,坚持因社制宜、分类改造,按照合作制原则完善治理结构,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开展生产、供销、消费、信用合作,将基层社建设成以农民为主体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完善扶持基层社发展的体制机制,做到力量向基层下沉、资金向基层投放、政策向基层倾斜,形成重视基层、强化基层、支持基层的鲜明导向。二是抓机制促联合,解决层级联系松散的问题。围绕构建“双线运行机制”,着眼于密切层级联系,主动加强与全国总社的对接,落实省内上下级联合社之间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省社对市社的综合业绩考核结果通报地方党委政府的制度,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进行工作评价制度,形成互促共进的工作格局。按照做实合作发展基金的要求,研究制定合作发展基金运行和管理办法,切实发挥好合作基金在推进基层社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密切层级联系等方面的作用。树立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理念,加强与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市场经营主体的联合合作,通过服务、产权、资本和利益联结,打造为农服务共同体。三是抓协同聚合力,解决服务功能不强的问题。深化综合改革、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仅靠供销合作社系统内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充分调动和利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坚持开放办社,加强与政府涉农部门、村“两委”、农业龙头企业等方面的合作,健全完善社农结合、社社合作、村社共建的为农服务协同机制,形成多方协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聚合效应”。
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来展开,始终遵循于法有据的改革理念。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政策性、法律性强,必须坚持于法有据、依法而为的原则,发挥好法治的指导和规范作用,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一是树立法治思维。把学法、遵法、用法作为深化综合改革的前提,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认真学习《决定》精神,切实把握好精神实质,做到推进改革心有指针;加强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山东省社党组将健全完善供销合作社常态化学法机制,把法律知识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全员集中学法活动”为载体,选择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季度分批安排学习,着力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二是依法谋划改革。在推进综合改革过程中,坚持以法律为准绳,自觉在法律框架内想问题、作决策,特别是在制定出台改革文件、作出改革决定时,首先考虑有没有法律规定、怎样才能合法,做到思考问题胸中有法、作出决策于法有据、推进工作严格依法,确保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三是依法解决难题。深化改革势必触及利益关系的调整,解决利益矛盾关键是依法依规,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阻碍、达成共识。自觉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来推进综合改革,尤其在基层社改造、联合社治理机制创新、机关自身建设等方面,强化法治的主导地位,依法协调利益关系、化解各类矛盾,确保深化综合改革依法有序推进。
紧紧依靠全面从严治党来护航,切实强化推进改革的责任担当。
深化综合改革是一场“硬仗”,能不能取得成效,关键在队伍、根本靠实干。我们将认真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勇于担当、作风过硬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为深化综合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一是提能力、强素质。做好综合改革工作,需要懂行、在行、内行的专业型干部。随着《决定》的出台,供销合作社服务领域更广了、承担的任务更重了。我们将大力实施“干部提能、人才强社”计划,围绕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问题,引导机关干部加强学习,不断提升驾驭工作的能力素质。依托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和其他社会教育培训平台,加大对各类人才特别是合作金融、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人才的培养力度,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二是转作风、重实干。一切办法,只有在实干中才能找到;一切问题,只有在实干中才能解决;一切机遇,只有在实干中才能抓住。面对深化综合改革的艰巨繁重任务,必须大力弘扬“背篓精神”“扁担精神”,坚持实干为先,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调度督查,严格考核奖惩,做到工作项目化、责任具体化,督促各级供销合作社干部脚踏实地、狠抓落实。三是讲规矩、守纪律。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事关综合改革的重大问题,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确保决策民主、科学。加强廉政建设,充分发挥监事会、纪检组、审计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尤其是针对企业改制重组、项目投资、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深化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中央《决定》为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将以贯彻落实《决定》为主线,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扎实做好深化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以为农服务的新成效赢得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真正使供销合作社这个“重要载体”“重要力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抓手”,努力开创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
(作者系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