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西农村信用社针对农民贷款存在额度小、期限短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推出了农村自建房按揭贷款——“安居贷”,该产品将更有效地满足农民建房资金需求。
农村自建房按揭贷款是指向农户以按揭方式发放的用于在农村宅基地上建设、大修或装修自住房屋的贷款。贷款可采用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也可以同时采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担保方式。
凡满足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有效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户籍在经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所在乡镇(不含城关镇)或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并在当地有固定住所,且长期(三年以上)居住;借款人及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信用状况良好等条件的农户均可向广西农信社申请农村自建房按揭贷款。
农村自建房按揭贷款以户为单位,每个农户家庭只能由一名家庭主要成员向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每户最高额度不得超过50万元人民币,且不得超过住房工程总造价(含土地取得费用、水电安装费及基本装修费等)的50%。
(谢咏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