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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对外债务是否承担偿还责任?子公司与分公司有何区别?


        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的,它是独立于向它投资的母公司而存在的独立主体。《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对外债务不承担责任。

    实践中有的人往往将子公司和分公司混淆。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性,也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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