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套史无前例、自主研发的产品,新一代信贷管理系统上线后给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业务带来了重大变化。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些老客户因流动资金测算不足值而被降低额度、因对外担保过度而影响自身贷款额度、因有不良记录导致贷款业务被拒……因此,广大信贷人员应尽快转变经营思路,从传统的“人说了算”向“电脑说了算”转变,合规经营、按章操作,适应新系统,适应新常态。
会查询。受理一笔业务前要查询一下借款和担保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工商信息、贷款信息、担保信息、管户机构等;和管户机构做好沟通,了解客户的信用情况,征得管户机构同意;防止因管户机构不同意移交或不同意授信,导致信贷业务受理过程半途而废、前功尽弃。
会计算。按照新的授信管理方式,对外担保也纳入授信范围,即“贷款+承兑敞口+对外担保”不允许超过联社授信权限。这要求我们受理每笔业务前要认真测算客户授信总额、可用授信余额、流动资金缺口等指标,提前做好客户解释工作,防止出现因测算金额小于客户申请金额,导致银企双方合作不顺利。
防止过度授信。互保、交叉担保和过度担保,意味着存在放大信用的可能性,有可能引发金融风险。这要求信贷人员要实地考察客户的总资产、总负债、贷款总额等指标,再结合计算公式大致测算客户的授信额度。对授信额偏大或客户申请增加授信额的情况要保持谨慎,必要时要降低授信额或拒绝增加授信。
防止担保疏漏。受理信贷业务的过程中要尽可能地追加担保方式和担保单位,尤其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大股东等关键人物及其配偶,只要签有担保合同或承诺书,均要无一遗漏地录入信贷管理系统。
防止信息有假。按系统要求,在信贷业务操作的整个过程中,要将客户基本信息、“三查”阶段审批信息等各种影像资料录入系统。这要求各级信贷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建立一个完整、准确、有效的客户信息库,将客户信息的规范完善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提高客户信息质量,增强农村信用社业务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