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度尼西亚农业部颁布了《关于进出口新鲜植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的农业部部长规定》,并将于2016年2月正式实施。该规定对向印尼出口新鲜植物源性食品的国家设立了严格的准入门槛和复杂的准入程序,建立了进口申报、检验、监控措施和食品安全限量标准,共涉及蔬菜、水果、谷物、豆类、果仁、茶叶等6大类共103种植物源性食品,涉及到农药、重金属、毒素、微生物等2161项限量要求,给相关出口印尼的企业带来非常大的出口困难。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要详细了解规定的有关内容,提前做好产品出口应对工作;加强与印尼客户沟通,及时了解出口印尼的最新政策及动向,对各种食品添加剂、农兽药在印尼的允许使用范围和限量保持高度关注,保证货物顺利通关,避免货物滞港或退运;加强自身的规范管理,及时建立可靠的原辅料供应渠道,从产品源头控制有害物质限量,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竟争力;同时,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联系,高度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高风险意识,积极应对国外通报,尽量避免由此带来的损失。
(半 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