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8月2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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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余姚市委、市政府:出台加强基层社为农服务的意见


 

    本报讯 8月17日,浙江余姚市委、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意见》。该意见是针对余姚供销实际出台的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也是余姚市供销合作社建社以来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第一个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为农服务的政策性文件。

    该《意见》明确了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为农服务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并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社的领导、促进基层社持续发展。

    《意见》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支持基层社由市社、乡镇(街道)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使基层社成为在乡镇(街道)的重要涉农部门,承担相关职能,参与相关活动。支持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村“两委”、农村能人等入社任职,并纳入乡镇(街道)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序列。支持基层社落实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农民社员在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支持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或购买的农业公共服务。支持基层社健康发展,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基层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基层社持有和管护。

    《意见》还就基层社如何更好服务“三农”的五项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广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认真组织农产品推介活动、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领办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意见》的出台,为余姚市基层社提升经营服务功能、打造为农服务新平台营造了良好氛围,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必将有力地促进余姚供销事业的新发展。

(浙 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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