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8月2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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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社:注重农村合作金融业务风险防控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在山东经贸职业学院举办了全省供销社农村合作金融培训班。培训班就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业务风险防控重点、农民资金需求、推进工作的规律以及农业政策保险等进行专题辅导,三个典型单位作了经验介绍。

    山东省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于庆峰强调,要始终把防控风险作为头等大事,各级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不具备条件的合作社不得开展信用互助业务,对挂靠供销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合作社要进行彻底清理。供销合作社要率先取得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于庆峰指出,开展农业补充商业保险是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迫切需要,是吸引广大农民参与土地托管、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降低和化解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风险,意义重大。汪洋副总理在去年3月21日视察汶上县供销社金水桥为农服务中心时指出,土地托管要在农业生产遇到灾害时,争取能在政策性保险基础上提高农民收入,为供销合作社结合土地托管开展补充农业商业保险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供销合作社要深入贯彻落实汪洋副总理的指示精神,学习汶上等地经验,积极探索推进补充农业商业保险的新路子。通过这期培训,引起各级供销合作社进一步重视,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地加以推进。

(鲁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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