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供销合作社出台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通过3-5年的努力,构建起全省性电商平台和区域型、专业型电商平台相互支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80%以上,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比例达到70%以上,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占全省供销合作社销售总额比重达到40%以上。
意见提出,要搭建全省电子商务平台。充分发挥河南省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电子商务、产销对接、数据处理、支付结算、信息服务、项目融资、培训引导等方面的优势,为各级供销合作社及社属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提供平台支持,并逐步将服务延伸到系统外相关经营服务主体。要发展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在各级供销合作社中组建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负责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或与其它电商平台的对接,负责组织本行业主营业务、本地特色产品尤其是特色农产品的上线交易,负责开展产品包装、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线下服务,负责承接国家及地方电子商务惠农项目等,主动承担当地电子商务发展任务。
意见提出,要选择适合的电子商务运营模式。着力搭建“四位一体”(电商公司、电商协会、运营中心、中转物流)的电子商务运营构架,注重线上线下服务和产品基地建设。积极与全国总社、省社平台对接,与淘宝、京东、1号店等国内知名的电商平台合作,借助微信、微商等移动互联网所提供的第三方平台,找准适合各级供销合作社发展的电子商务运营模式。
同时,意见还对改造服务终端和前沿阵地、加快建设物流配送体系、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等内容提出要求。据悉,要用3-5年时间,在全系统创建约30个电子商务示范县,探索构建以电子商务企业为主体、以电子商务运营中心为依托、以农资和农产品电子商务为重点、以农业社会化服务和物流配送体系为支撑的县域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引领和带动县级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发展。
(豫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