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全区农村信用社履行管理职能已经满10年,这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10周年的日子。10年来,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金融办和各级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全系统3万多名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截至8月31日,内蒙古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率先突破4000亿元,达到4053亿元;存款总量率先突破3000亿元,达到3012亿元;贷款总量率先突破2000亿元,达到2374亿元;营业网点2331个;建成助农金融服务点11379个,覆盖了全区99%的行政嘎查村;金牛借记卡发卡量突破2400万张,达到2439万张,以上6项指标均居该区银行业第一位。与内蒙古自治区联社成立之初的2005年相比,现有资产、存款、贷款分别是当时的6.4倍、7.7倍和10倍,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持,尤其在推进全面建成农村牧区小康社会、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和农牧民增收进程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今后,该区农村信用社将承接良好发展态势,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紧紧围绕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牢牢把握立足“三农三牧”、服务城乡社区的市场定位,牢固树立持续发展、转型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理念,以打造“三支银行”为方向,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