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浙江省湖州市供销合作社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供销合作社重建、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全力推进全系统基层社改革发展,进一步提升基层社的为农服务能力及自身发展活力。
根据《意见》,从2015年开始,湖州市社将用3年时间,着力强化全市基层社建设,逐步构建起县(区)有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现代农业经营服务中心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乡(镇)有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综合体、特色农业基地,村有综合服务社(中心)、农民合作社的基层组织体系。到2015年末,全市各县区基层供销合作社要实现乡镇全覆盖。到2017年末,基层社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全系统基层社实现总经营收入20亿元以上;利润总额1000万元以上;农村综合服务社达400家以上;农民合作社达300家以上,每个基层社建成商贸综合体或为农综合服务中心1家以上。
据了解,在创新重建基层社的过程中,市社将注重把社会上已经建办的符合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形式的各类组织吸纳进来,特别是区域内有影响力的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等,通过组织嫁接、产权联结等手段,加强基层社与这些农业主体的经济联结、项目联结、平台联结、服务联结、人员联结。同时,市社还将创新基层社经营服务模式、方式,鼓励基层社在做好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开展流通、服务、加工、储运、技术、信息、金融、电子商务等综合服务。
(浙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