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西农村信用社开展的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有效缓解了“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推动了该区农村产权改革不断发展。
广西农信社积极推广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提高林权抵押贷款占比。用材林和竹林的幼龄林、产出前的经济林抵押率不超过评估价值的40%;用材林的中龄林、近熟林,盛果期的经济林抵押率不超过评估价值的50%;用材林及竹林的成、过熟林的抵押率不超过评估值的60%,对经济效益好、轮伐期短、变现容易的速生丰产林,最高不超过评估值的70%。
同时,广西农信社选择农业产业化、规模化较发达的玉林市以及田东、田阳等地作为试点市(县),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抵押业务发展。
此外,广西农信社还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加快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制定农村“三权”抵押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抵押登记管理部门;建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出台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不良资产处置办法等,有效降低“三权”抵押贷款风险等。
截至3月20日,广西农信社已累计发放3350多户“三权”抵押贷款50.36亿元,有力推动了该区现代林业产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既有效盘活了农村资源、资金、资产,提高了农民贷款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又降低了农户的融资成本,还化解了农信社的贷款风险。
(谢咏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