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山西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2016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6〕40号),要求2016年要在为农服务体系、经营服务体系、基层社组织体系、联合社治理机制等方面创新发展,取得突破。
《行动计划》提出,全省选择25个县(市、区)作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县,形成一系列有实效、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示范带动性强、农民增收多的好经验、好项目、好业态;全系统建成80个乡镇惠农服务中心、1000个村级惠农服务站,新建或改造100个庄稼医院;农产品注册商标达到260个,获得绿色、有机、无公害等认证达到530项;选择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业务,形成可复制经验,逐步在全省推广;整合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2000家,培育省级以上示范社50家、市级联合社3家、县级10家;新建改造提升5个骨干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开展以合作经济、电子商务、合作金融、产权交易、农技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万人培训工程”;农村综合服务社行政村覆盖率达到20%;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县域覆盖率达到84%,贫困县电子商务全覆盖。
《行动计划》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责任,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增强综合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主动作为,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协调指导,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健康有序、稳妥顺利推进。
(李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