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5月1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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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海南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
广西:明确“六个创新”主要任务

 

    本报讯 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自治区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印发。《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通过深化综合改革,把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全区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具体目标包括:为农综合服务新平台基本建成,实现县有综合服务中心、乡有综合服务站、村有综合服务社,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村级覆盖率达80%以上;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功能健全巩固,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社规范化改造基本完成,每个县(市、区)建有县级、乡镇级或产业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上下贯通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有效构建,各级联合社建立集团公司、资产运营管理公司,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和为农服务能力的社有骨干企业,基本建成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连锁配送、农产品购销、日用品连锁超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经营服务网络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广西供销合作社主要任务是“六个创新”。“创新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方面,要求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加快推进基层社改造,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发挥自治区、市、县联合社职能作用。“创新供销合作社服务体系”方面,要求依托土地托管提供规模化服务,结合“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活动,开展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参与全区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创新供销合作社经营体系”方面,要求推进社有企业体制机制创新,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农产品市场流通建设。“创新供销合作社合作方式”方面,要求强化与农民在经济上和组织上的联结,加强社有企业联合合作,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创新供销合作社农村金融体系”方面,要求开展村镇“三农”金融服务室建设,发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协助提供保险服务。“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方面,要求深化联合社机关改革,加强联合社层级间的联合合作,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关系。

    (桂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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