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运行一周年之际,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天津自贸区仲裁中心于近日正式揭牌成立。中心的成立进一步提升了天津法律服务软实力,为天津自贸区构建更加国际化、市场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支撑。
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商务纠纷解决机制,具有当事人意思自治,民间裁判、专家断案、程序高效灵活、裁决可依循《纽约公约》等优势,得到国内外法律界和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在实践中广受欢迎。
在天津自贸区建设和运行的过程中,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及政策要求加快仲裁机构建设,探索建立包括仲裁在内的金融纠纷司法替代机制。2015年底,天津市人大表决通过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提出“支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天津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设立机构,开展仲裁业务。”为推动自贸区仲裁工作发挥了立法引领和法律支持作用。
中国贸仲委仲裁院副院长李虎表示,经济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制环境作保障,完善的争议解决机制是现代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天津自贸区仲裁中心将充分发挥中国贸仲委、中国海仲委的品牌优势,运用多年积累的管理经验,依托高素质的仲裁员和秘书员队伍,就近为京津冀及环渤海的当事人提供国际化的商事海事仲裁法律服务。
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雷颖君认为,推动仲裁工作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支持。他说,天津市政府引入中国贸仲委和中国海仲委,宗旨是为企业提供高水平法律平台,帮助企业快速解决纠纷,为企业快速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希望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善于使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防范法律风险,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中国贸促会天津分会会长赵学鸣表示,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部分企业在涉外经营中过度追求速度而忽略风险,导致国际商贸纠纷屡见不鲜,甚至给企业带来不小的损失。仲裁除了具有定纷止争的功能,还兼有风险控制的作用。通过完善合同争议解决条款,更多选用与国际接轨的解决方式,不仅可以让企业尽享仲裁带来的便利,也利于企业规范经营和长远发展。
天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牛同栩认为,天津自贸区仲裁中心的成立不仅为天津区域涉外商事、海事争议解决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方式,而且可以促进当地法律行业的发展。
(靳 博 崔新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