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和冀发〔2015〕23号文件精神,结合河北省石家庄市实际,5月9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供销集团”三位一体的组织架构全面建成,供销合作社系统指导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上下贯通、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全面形成。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生产、农村现代流通、农村合作金融、农村产权交易、城乡社区服务五大综合服务平台,为农服务功能显著增强。
《意见》提出,要打造现代农业生产服务平台。到2020年,供销合作社系统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4500家,土地托管面积达到100万亩,年培训职业农民10万人次,服务范围覆盖80%的乡村。全市所有行政村实现电商服务全覆盖,农村80%的乡镇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或金融超市,特色农业保险覆盖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站)覆盖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并建成全市统一、规范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
《意见》还提出,要创新组织架构。市、县两级建立“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供销集团”三位一体的新型组织架构;乡镇建立“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县供销集团分公司”的组织架构;村建立“基层供销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站+村‘两委’+农民合作社”的模式,形成职责清晰、上下贯通、运转协调的新型组织体系。
(冀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