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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市寒亭区社:试点信用互助破解农民创业资金难题


    本报讯 近年来,山东潍坊市寒亭区供销合作社不断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优化农村金融环境,进一步规范和发展领办农民合作社的资金互助业务,初步建立起了与寒亭区农村经济相适应、运行规范、监管有力、成效明显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框架,探索出了一条农村合作金融的新路子。

    自2014年6月被省社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专项试点以来,寒亭区供销合作社积极探索合作社内部的信用互助业务。通过吸纳合作社内部成员的闲散资金,让众多民间资本在农村聚集、流转,着力解决了农民生产经营活动中“小额、分散”的资金需求。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合作社选举设立资金使用评议小组,作为互助业务的决策机构,对互助社员每年的出资情况、信用状况、资金需求和互助资金借入和偿还等进行评议,确定其授信额度并予以公示。急需资金的社员在提出申请后,由合作社负责审核,再由供需社员双方签订借款协议,并约定一定数额的互助金回报。

    据该区社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服务仅限于合作社内部参与互助的社员之间,这就决定了其业务经营地域一般不会超出合作社注册地所在乡(镇)甚至行政村,是建立在农村熟人区域内的资金互助,能有效利用信息对称和通过内部监督管理,替换社会融资交易成本。这就能从根本上解决识别风险和保持财务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提高了社员闲散资金利用率,增加了合作社经营效益,促进了农业健康发展。

    同时,该区社引入银行托管机制,以降低金融风险。试点农村信用互助模式,资金监管尤为重要,为确保信用互助“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保障互助资金安全运转,降低金融风险,合作社规定资金仅限社员内部使用,社员借款时,合作社向合作托管银行发出指令,托管银行根据指令归集资金,并分配资金至贷款社员。不设“资金池”,把资金交银行托管,这是合作社信用互助的最大特点,也是一次质的飞跃,同时,有效降低了信用互助管理者的道德风险和管理风险。

    (鲁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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