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农村资金互助业务规范发展,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经营活动中“小额”、“分散”的资金需求,日前,山西省供销合作社出台《关于在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试点的实施方案》,在全省选择8个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试点。
根据各市县社推荐审核,山西省社选取的8个试点分别是娄烦县通利达养殖专业合作社、平遥晋伟中药材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曲沃县星海蔬菜专业合作社、山阴县泰和牧业专业合作社、临猗县富一方苹果专业合作社、大同市南郊裕民农民专业合作社、汾阳市新合作核桃专业合作社和平定县东安农业生态专业经济合作社。
《方案》要求,各市、县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结合实际,帮助、指导并监督好试点单位的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省社也将加大对试点单位的支持,在严格审核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提供融资担保,帮助申请贷款贴息,优先给予“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支持。
(秦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