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在企业中从事安全工作的人都会发现,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许多事故都是由于重复性的习惯性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的发生不仅给国家、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会给个人及家庭带来不同程度的伤害。习惯性违章是指那些遵循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规程,长期反复发生的作业行为。分析习惯性违章的成因及危害性,避免习惯性违章,对各个行业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要有效地避免习惯性违章行为,我们首先要找到习惯性违章形成的原因,我们总结了下面几个方面。
一是安全管理上存有漏洞。首先是班组安全管理不严,少数班组只重生产,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程序和规章制度,对没有造成恶果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姑息迁就,放松了对职工安全行为的严格要求和教育督导。其次是安全活动流于形式。安全活动不能定期开展,只念念文件、不能密切结合本班组的实际情况,记录过于简单,记录不真实,缺少本班组安全工作内容,领导参加指导活动少,班前班后会视为可有可无等。最后是没有按“三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事故。有的班组出了事故,能瞒的则瞒,能推的则推,有的甚至不了了之。不仅使事故的真实原因无法查清,而且当事人或群众不能从中吸取教训,也不会有“亡羊补牢”的效果。
二是规章制度不健全。特别是在新技术运用、新设备、新装置投用后,没有及时跟进相应的规章制度,造成了制度上的漏洞。同时,对同一系统出台的新规定后,没有及时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三是对制度的执行不够。虽有规章制度但未能真正落实,安全执行力差,把制度只在墙上强化,在实际工作中没有“硬”化。
四是企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不到位,造成安全基础工作薄弱。
五是安全意识差,对遵章守纪的行为不以为然,认为“违点章”、“犯点纪”没什么。没有认识到违章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存在侥幸心理,有章不循,或缺乏安全技术意识等。甚至认为不违章什么事也干不了,特别是由于企业的“先天不足”等特殊性,安全技术规定和要求有一定距离,规章制度成为一些人眼中执行不执行无所谓的“条条框框”,在这样的环境下,促成了违章违纪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很多已成为不良的习惯行为。
六是安全操作行为没有与企业新技术的应用同步前进。随着企业不断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技能的不断应用和推广,职工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方式需要不断地更新。然而有些职工习惯了以前的做法,对新的要求有抵触或接受缓慢,故此,在这新旧交替过程中,很容易导致重复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习惯性违章猛于虎。安全生产关系到企业、家庭、个人,也直接关系到企业、社会的和谐,为此,必须花大力气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并坚决制止。具体方法包括下面几点。
一是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要增强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特别是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培训,通过开展安全理念与管理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认知水平,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深刻认识长期坚持反习惯性违章的重要意义,要引导、启发大家认真思考,提高思想认识,真正把反习惯性违章行为工作的重点放在抓预防上。同时要严格要求自己,起好遵章守纪的模范带头作用,让他们成为反习惯性违章和预防的带头人。
二是提高安全执行力文化。安全执行力文化,就是不折不扣的贯彻规章制度,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人负责”,就是要“抓落实—落实抓—反复抓—抓反复”。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在执行力上,领导是关键。否则,上行下效,执行成为一句空话。故此,在铁的规定纪律面前,要强调先做事再做人。要“严”字当头,关注安全流程的每个细节,在“硬”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看效果。反之,习惯性违章现象就会抬头并蔓延滋生,愈演愈烈,甚至出现更严重的违章行为。
三是要善于抓住苗头,见微知著,把习惯性违章消灭在萌芽状态。广大党员干部、班组骨干要克服“老好人”的思想,对基层职工违章行为要敢抓敢管,在安全管理上要提出“宁听骂声,也不听哭声”,要敢于得罪人,不做老好人。要善于发现习惯性违章的苗头,早抓快抓,尽快根除习惯性违章的苗头,并坚决制止习惯性违章的行为。
四是严格事故“四不放过”,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发生了事故关键是怎样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防止再出现类似的事故。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从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安全习惯等方面认真剖析、反思,提出相应有效的整改措施,绝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同时,要善于从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中予以借鉴,不断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还要做到严格监督,严格检查,严格考核。
五是要重视以科技保安全。要不断完善安全防护设施,通过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依靠科技手段,消除不安全状态,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有效地防止习惯性违章,努力实现“以科技保安全,以科技促生产,以科技增效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