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年12月2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李渔:一身二十四家(上)

赵文卿

  李渔(1611-1680年)号笠翁,浙江兰溪人。自幼聪颖好学,童子试名列前茅,乡(省)试却落榜。为避明末清初战火,从金华府回兰溪故里做“识字农”,兴办公益事业。后寄寓杭州,开始出版传奇(剧本)、小说。由于“拙刻作崇”,迁居江宁(今南京)。营建芥子园,编辑出版书籍,制作出售工艺品,教习戏班,四方演出。后因儿子长大要回原籍应考,迁回杭州居住,辞世于层园,留下五百万字著作。他不仅在文艺领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在其他文化领域里也创造了奇迹,可以说一身集24家之荣誉。

  1、戏剧理论家

  李渔在《闲情偶寄》一书中,对戏剧创作的结构、词采、音律、宾白、科诨、格局等等诸要素一一作出论述。余秋雨认为:“李渔是继亚里斯多德之后,世界古代史上第二个详尽地论述戏剧与其他文学样式的区别的人。”日本学者青木正儿评述李渔戏曲理论时说:“如此完备者,未有也。……论结构,笠翁外,未之见也。”

  2、戏剧作家

  李渔留传下来的有《风筝误》等10个剧本,大都是喜剧。美国作家EricHenry认为:“对西方读者来说,李渔是具有吸引力、最易接受的作家之一,是中国第一位创新且非常高尚喜剧的创造者,可与被恩格斯称为‘喜剧之父’的阿里斯托芬相提并论”,日本青木正儿说“德川时代之人,言及中国戏曲,无不立举笠翁者。”

  3、导演学家

  李渔在《闲情偶寄》中的《演习部》、《声容部》,阐述了戏剧舞台导演的理论和技巧的一系列问题,“在中国古典戏剧美学史上,对于舞台艺术的规律,特别是导演艺术的规律,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整理总结的,李渔是第一个人,筚路蓝缕的开创者。”李渔的《闲情偶寄》“不仅是中国戏剧史上第一部真正的导演学著作,而且也是世界戏剧史上第一部真正的导演学著作”。

  4、优师(艺术教育家)

  “李笠翁在《闲情偶寄·演习部》中提到了剧作家与演员之外的一位新人物,叫做‘优师’……李渔本身,就是这样一位能‘口授而身导之’的‘优师’……时常留意于实演方面的行家。”李渔提出优师的职责是:忌俗恶,贵自然,缩长为短,变旧成新,解明曲意,字忌模糊,锣鼓忌杂,吹合宜低,以及丝竹、歌舞等等一系列要领。后人有《笠翁教优》等多篇文章,对李渔的经验总结充分肯定和称赞。

  5、小说家

  李渔留下《连城璧》、《十二楼》两部短篇集,30篇小说。林语堂先生评论《十二楼》:“恐古来中国人所写的短篇小说,对人物之描写,事理之推敲,尚无如此发挥方法。”孙楷第先生评道:“求短篇于清代,除笠翁外,亦更无人。”日本编的《世界短篇文学全集·中国文学》专卷,选我国从唐代至现代优秀短篇小说21篇,其中李渔一人被选中的竟有《夺锦楼》等5篇之多。可谓独尊李渔。

  6、散文家

  李渔在《一家言全集》中收有各式散文数百篇。周作人先生评说:“尺牍中不乏名家,如金圣叹、毛西河、李笠翁。”林语堂先生对李渔散文的评价又进了一步,说:“近读岂明先生(周作人、笔者注)《近代文学之渊源》,把现代散文渊源于明末之公安竟陵派,而将郑板桥、李笠翁、金圣叹、金农、袁枚诸人归入一派系,认为现代散文之祖宗,不觉大喜”。在这里,他们推尊李渔为现代散文祖宗之一了。

  7、诗人

  李渔留传下来的诗有千首以上。同时代人评他的诗的特点是“秀洁天然,高旷独绝,一字难移。”认为他的诗“与李白‘把酒问月’并传”,“诗至五言绝,难之难矣。笠翁诸作,曲而能直,浓而能淡,二十字如千百字”。今人《历代律诗精华》入选清代184位诗人佳作,其中入选45位诗人的佳品,李渔的诗作也在其中。

  8、词人

  李渔词--小令、中调、长调保留下来的有三百多阕。同时代人的评价:“石破天惊,得未曾有”;“奇文幻笔,趣绝奇绝”;“情中景中,天然妙绝”;“情真景真,此等填词,唐宋以来未有”;“此等词,真堪独步。宋人以后,绝响五百年矣”;明月直入怀中,非第一才人,哪能消受?!现代人选编的《全清词钞》从五千多清代词人中,挑选了3196人的词作。此中许多词人只入选一首,而李渔是入选两首并载有小传。

  9、词学家

  著名教授顾敦鍒认为李渔“不但能创作词,更提出很有系统的词论。他著作的《窥词管见》二十二则,不是普通的词话之类,而是词的理论。顾氏将李渔的这二十二则词论归纳为”词的界说“等七个方面,作了一一阐述,并作了概论:“很有科学头脑的李笠翁……闯进了我们今日治学的新境界……他能道人所未道,独标新义……言人所未言,而又不出寻常,且有道理的新法……李笠翁在他的那个时代,已能超然远瞻,是文中之豪。”

3上一篇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