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内,村镇银行的发展不会对农信社造成太大影响,但引入这种竞争是对的,所有的市场竞争对于老百姓都是有利的,应该鼓励村镇银行的发展。”当记者问到对于目前村镇银行的发展前景如何看待时,张包平如是说。
在回答记者提出的“如果农村金融机构的门槛降低,是不是意味着风险也会不断加大?”的问题时,张包平加重了他的语气:“最大的风险是垄断,竞争有纠错机制,但垄断没有纠错机制。在竞争机制中,遵循优胜劣汰的规则,错误的会被消除,正确的会发展下去。”
“农村金融问题必须靠竞争去解决,竞争是非常重要的。”这是采访中,张包平反复强调的观点。他认为,现在如果村镇银行放开,也就是商业银行控股20%的条件放开的话,一定是农信社的大量人才出去创办村镇银行。
为了应对日益加剧的农村金融领域的竞争,张包平带领宁夏农信社正在探索省联社改革路径,宁夏农信社即将改制为“黄河银行”。
针对宁夏农信社的实际发展情况,张包平几经考虑,最终选择了银行控股公司的模式,宁夏黄河农商行的具体运作形式是,在宁夏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内辖20家市、县级联社)解散的基础上,银川市农信社引入战略投资者和自然人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宁夏黄河农商行,其余19家县级联社分别改制成完全独立的县级农合行,由黄河农商行与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发起设立。其中黄河农商行为相对控股股东,其对19家县级农合行的控股比例大约为20%,按股权比例行使相应权力。
张包平认为,农信社改革必须解决原动力的问题,而原动力的核心问题又是产权。农信社如果不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就不会有原动力。如果没有原动力,没有有效的利益相关人关心农信社,农信社就不可能长远发展、防范风险。
而银行控股公司的模式,既保证了农信社股份制改革的方向,又兼顾了稳定县域的要求。
张包平认为,改革后的农信社,投资人到位,将成为一家实现有效治理和管理、具有较强盈利能力又保持资本充足、满足既能持续地向农村客户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又能够取得可观商业利润的金融机构,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为纳税人和农信社彻底解除最后的财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