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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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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亮一盏“安全灯”

李明生

  一位盲人晚上提着灯笼走在街上,过路人问:“你自己看不见,为什么还要提着灯笼走路呢?”盲人回答说:“我提着灯笼是为了让别人能够看到我,不会撞到我。”这则故事给了我们一些启迪,那就是确要保安全生产,就要提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为自己和他人点亮一盏“安全灯”。

  在生产现场,有些职工在看到他人违章不会上去制止,总以为这是别人的事,只要自己不违章就可以了。自己不违章固然很好,但不等于安全工作就有了保障。有些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企业财产损失等正是由于他人违章引发的。可见,及时制止他人违章,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是多么重要。

  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一是要有完善的制度和严格的监督体系。只有有了准确可行的安全制度,在生产中才有尺度去衡量把握行为是否安全,同时也只有严格的监督体系,才能为安全制度的执行提供保障。二是要有刚性执行力。不管主动也好(个人意识),被动也好(企业强制执行),都是要求将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到位,最终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三是要营造一种安全的团队氛围。安全要时时讲,月月讲,只有在一个人人讲安全的氛围里,才有可能真正杜绝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四是要掌握一定的安全技术,明白哪里存在危险,怎样做才不会发生危险。五是要狠反习惯性违章,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

  盲人提灯笼的做法,很有借鉴意义。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我们只有加强自我防护意识,自己不违章作业,相互监督,及时提醒、制止他人违章,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保证自身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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