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融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信用社的人才问题一直是制约着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瓶颈”。究其原因,主要是思想观念落后,因循守旧,缺乏对人才的正确认识,衡量人才标准不科学,把学历、职称、资历、身份作为选拔人才的唯一条件,其结果是发现不了人才或者大量埋没人才。
“以人为本”是把人作为发展的主体,把人作为发展的根本动力,也就是要为发掘人的潜能、发挥人的聪明才智创造良好条件。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就是要求我们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人人都可以成才和人才存在于群众之中的观念,也就是科学的人才观。这种观念对人才资源开发既提出了新要求,也提供了新机遇。
“以人为本”企业文化的价值观是倡导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依靠人、发展人和服务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既是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人力资源工作服务企业发展大局,实现新发展、谋求新突破的内在要求。以人为本的关键在于企业对员工各种需求的关注和满足,且在企业与员工相互投资中企业应居于主导地位,即企业应主动针对员工需求进行投资,这样自然会得到员工的回报,而非传统管理中企业期待员工做出贡献后才给予相应的报酬。为此,人力资源工作必须把“以人为本”的思想贯穿于始终,落实在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才资源开发的全过程。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工作要坚持和体现“以人为本”,笔者认为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运用人才。农信社分布较广,发展的速度不平衡,很难搞一刀切,没有绝对的公平和平等,但公正公开是可以做到的,在一些微环境方面也可以做到相对的公平。一是在人员的分布上,可以按业务量和岗位的配置来调配人员,这样可以结合岗位轮换来充实乡镇社的力量,使乡镇社岗位的互监互控成为可能;二是在考核工资的分配上,可以实行人均业务占有量、劳动强度和经营环境的优劣程度来分配和测算工资总额,在同一信用社,对员工的考核要广泛征求员工的意见,突出效率公平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三是乡镇社每年可将年度经营指标和职工年度报酬,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实行招标竞标,主任员工可以双向组合,做到待遇往艰苦的一线倾斜,员工自愿往一线工作,这样能激活人才,增加活力。
二、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真正把干部职工作为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根本动力。科学的人才观要求必须树立人人都可以成才、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和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这就要求在人力资源工作中,要注重充分发挥各种人才的聪明才智,把人才开发作为企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量,促进干部职工的全面发展。
具体就是要做到:一是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体制、机制和环境,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做到不拘一格选人才;二是要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开发在企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正确处理人才资源开发与企业发展的关系,努力使人才资源开发与企业发展统筹协调、相互促进;三是注重人才的健康成长,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要切实做到既要抓好人才的教育、培养、引导工作,又要做好人才的使用、关心工作。
三、以实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和尊重创造为根本目的,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农村信用社激励、保障机制。农村信用社面临严重的人才危机,知识和人才需要尊重,劳动和创造需要激励,干部职工的生活和归宿也需要得到保障。因此,农村信用“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和具体体现就是要建立和完善激励、保障机制。
这就要求我们一是要结合农村信用社改革,探索完善分配激励机制,不断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二要加强人员交流工作,促进人员合理流动,使每个人尽可能做到专业对口、才尽其用,促使其个人爱好、专长得到充分发挥。对优秀人才,根据其所处的阶段,人力资源部门要设计优秀人才的发展维度,将优秀人才选拔到中高层职位上;或到不同单位、不同岗位锻炼和发展,克服呆滞的干部任用方式。积极创造条件,为每个员工提供施展才华、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和场所。三要建立规范有效的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消除广大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的切身利益。如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稳妥实施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制度改革。人力资源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每一项改革都关系到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每一次政策出台都被高度关注。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维护稳定的因素就更加重要、更加繁重。
实践证明,如果我们不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盲目推进改革或者不切实际地实施改革,就会冲击和影响广大职工的既得利益,就会产生和形成一些不稳定因素,最终也就会影响和挫伤广大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业精神。如工效挂钩工资考核、退休退养标准、房屋货币化、人员进出等问题。因此,这就要求每一项或每一次人力资源制度改革,都要做到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职工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尽可能减少“震动”。
农村信用社在积极在稳妥推进改革的同时,还要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切实维护和保护广大职工的利益。主要包括落实职工休假制度、落实退休人员待遇、兑现职工奖励政策、解决夫妻分居困难等问题,关心老职工,慰问困难职工,回访被处罚职工,以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取得职工的充分信任,让职工真正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只有组织才是自己终身的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