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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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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和安全年”我们应该做什么


  在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今年是质量和安全年。要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今年要在全国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各行各业都要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和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并严格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要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

  质检系统确定的2009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包括7个方面的工作: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制建设;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制度;加大对直接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监督抽查的力度;严格对直接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产品的生产许可准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管力度;全面推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管工作;加强对消费者反映的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

  中国质量万里行已经出征,将分赴全国各地,围绕食品、农资、家电下乡、建材、絮用纤维、舆论监督等6个方面,将在重点地区开展质量安全宣传、咨询、调查、服务等活动。

  出征仪式上公布了新开通投诉举报热线和短信平台,并曝光了第二批假冒家电特约维修站。同时,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和安全年”专项整治行动也正式启动。专项整治行动中重点查处的七类问题包括:食品中加入非法添加物、生产伪劣化肥农药、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钢筋水泥等建材、借家电下乡名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计量作弊、进出口的不合格家具玩具、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

  (李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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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08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投诉情况中,涉及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的最多,占61.8%。

  3月1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透露,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已进入立法调研阶段。中消协将代表消费者提出“草案”,内容可能包括将“患者、教育、体育等类消费都纳入消费者概念”。目前的情况是,对于购买汽车、住房以及进行医疗、教育、体育等类消费,有经营者认为不算是“消费者”,不能适用《消法》。但是,武高汉透露,消协将建议把所有“消费行为”纳入“消费者”概念,即以上行为属于“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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