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但是,要实现这一目标,还需要艰难的路要走。
众所周知,虽然我国的产品质量较之以前有了很大进步,但是假冒伪劣产品依旧不少,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以前,人们期待“3·15”,觉得可以在这一天看到假冒伪劣产品被曝光,被销毁,觉得大快人心。但是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的要求已经不仅限于此。毕竟,作为消费者,安全、健康、舒心是我们应得的权益。所以,3·15不仅仅是一天,而应该是每一天都存在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刻被保护。
这其中涉及到三方。一方是厂家,对其而言,唯有产品质量高才是长久生存之道,“三鹿”品牌的垮塌就是很好的例子。一方是政府,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去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消费者的“获得安全保障、获得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和提出消费意见”四项基本权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质量安全保障。还有一方是消费者本身。作为消费者来说,我们应该自觉行动起来,举报不合格的产品,投诉不合法的行为,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形成社会监督的力量。
一个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很可能演化成一场严重危机——消费信心危机、企业经营危机、产业信誉危机、行业监管危机。所以说,质量安全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时时刻刻都要悬在心上的一把剑,稍不用心,就有可能流出血来。
让“3·15”变成“365”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