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9日,山西灵石县农村信用联社首届社员代表大会隆重召开,选举产生出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经上级部门审查批准,于1月16日正式挂牌营业,标志着灵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机构改革顺利完成了。在一片喜庆的锣鼓声、一片热情的祝贺声、一片热烈的鼓掌声消失之后,笔者独自坐在办公桌前冷静思考着许多问题。
机构改革完成之后,产权明晰了,理事会的责任更重了,压力更大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摆在面前。中央号召支持三农,地方官员急于出政绩,监管部门要求防范风险,入股社员急欲追逐利润,各种潜在的矛盾浮出水面,多维利益关系的碰撞将会使理事长左右为难。
服务宗旨不能变
体制改革完成之后,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不能变;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地位不能动摇;联系党和广大人民的桥梁作用不能变。不能因为产权变更而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而应一如既往地支持农村经济建设,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为己任,千方百计拓宽农村资金投放渠道,为广大农户当好理财参谋和致富助手,利用金融杠杆撬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体制改革之后,初步形成决策、执行、监管相互制衡的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作为一级法人代表的理事长,要尽快转变思想,更新理念,自觉接受社代会、理事会、监事会的民主管理和依法监督。充分发挥“三会”的积极作用,主动与“三会”全体组成人员联系,促进“三会”之间相互沟通、齐心协力管理好农信社的各种业务,定期召开社代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例会、年会。
遵循议事规则,注重决策程序。在重大问题的决策前,认真听取和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和建议,通过反复论证,集思广益,达成共识,方可执行。确保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的社代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各司其职,协调运作、有效制衡,而不是事束高阁、形同虚设。
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效益观。企业产权制度变更之后,不能再沿袭过去的工作模式和管理方法。面临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理事长要引领全体同仁尽快适应金融业飞速发展的要求,学习和借鉴外资商行和国内同行业的先进管理模式,与时俱进,迅速提升管理水平。
企业内部管理是理事会的职责,是一门深奥的艺术,是特别繁杂的系统工程。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协调配合全靠理事长掌控,既不能发号施令,更不能独断专行。多年的工作实践,使笔者深深地体会到企业管理工作不能有半点疏漏,也容不得半点虚伪和含糊,是很劳心的事。稍有不慎就会给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或损害企业形象。要想在同行业中领先一步,必须付出百倍的努力,企业管理与企业绩效永远成正比例。
强化决策的科学性
充分认识过去在旧体制制约下,信贷和资产管理上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稳步推进业务流程整合,增加信息的透明度,以客户和市场为中心,着力提高每一个业务环节、每一位员工掌控风险的能力。有计划地安排中层管理人员外出学习培训,提高风险评估、市场预测能力。研究农业生产规律和县域经济运行规律,提升信贷资金运转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强化审计、资产保全等方面的内控管理,不断优化资产结构,在处置和盘活不良资产上下真功夫。今后在信贷资金投放上严格按照国家宏观调控与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做好资金统筹、计划安排,做到有进有退、有放有收。尽可能满足广大农民的合理要求,积极支持种养业,平抑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稳定市场和民心。
产权变更之后,农信社不再是地方政府的小金库,对于地方官员的指令性摊派贷款,不能俯首贴耳、惟命是听。对于政绩工程要看其究竟对人民、对社会、对环境有多少益处?是否会留下一些隐患?对于地方官员的错误决策要敢于拒绝、敢于说“不”。要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认真研究经济运行规律、掌握市场信息、确保信贷资金投放的合理性和前瞻性,凡是对发展地方经济有益处,对改善居民生活、优化自然环境有益的政绩工程要鼎力支持。
发挥社员的主人翁作用
入股社员是企业的主人,要尊重他们的权利,诚心诚意地听取他们的合理意见,充分发挥入股社员的积极作用。农信社的入股社员大多数来自农村,都是有一定经营管理经验和市场运作能力、率先发展起来的农民,同时也是靠农信社多年扶持发展壮大起来的工商企业法人代表。农信社的兴衰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充分发挥他们的经济优势和辅射作用,主动为农户做经济担保或创办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带动广大农户尽快走上致富之路。
农村信用社要尽快从单一地支持种养业的“小农业”观念中解脱出来,树立科学发展的“大农业”观念,全力扶持“两高一优”新型农业产业,加大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努力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步增长的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