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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4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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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试生产 甲烷爆炸酿悲剧


  事故经过

  某村办打火机厂在领取营业执照,完成厂房建设,向有关部门报批后,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以“试生产”的名义承接了业务,开始在一个以前是装配电动剃须刀的厂房中进行生产。

  该车间为两层楼房,楼上是办公室,下层为车间,中间用玻璃隔为两间,一间装配,一间检验。某日,工人在车间内返修漏气的打火机,由于当时天气寒冷,车间门窗紧闭。在修理过程中车间突然发生爆炸,造成17人死亡,3人受伤。

  事故原因

  1、修理打火机时会有丁烷气体泄出,可工作现场空气不流通,造成了甲烷气体聚集并在部分区域内达到爆炸极限,遇明火发生爆炸,这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该企业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在未经安全及消防部门批准、不具备生产条件、没有合理的安全制度和措施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3、工作人员在不了解返修打火机所造成的危险因素及需采取的防范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承接返修任务,在没有采取任何消防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在日常不带气操作的车间内进行带气返修,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防范措施

  1、监察机关要严格把关此类企业的生产资质,发现不具备资格生产的,要严肃处理。

  2、企业在工人上岗前要进行培训,确认职工具备安全生产的必要能力时再允许其上岗作业。

  3、工人要增加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生产时留心作业环境,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全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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