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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供销社:让资产上涨 不让职工下岗

□ 本报驻安徽记者 王 勇

  在经济危机的席卷下,从去年开始,海内外企业倒闭、工人失业的消息不绝于传媒的报道中。然而,在皖南山区一个不起眼的城市池州市,供销社所属的企业却逆势增长,社有企业员工不但无失业之虞,收入还在不断增长。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池州市供销社这些年来对社有企业改造打下的基础。

  4月9日下午,当记者来到池州市供销社下属企业秋江棉业有限公司的时候,公司会计李桂芝正在做工资表。在她的工资表中,工人们的工资有的是1200~1300元,有些却清一色只有216元。同样是工人,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差距呢?原来,这正是企业改制的结果。

  秋江棉麻公司原为池州市供销社独资企业池州市棉麻公司,由于管理不善,企业员工不但收入没有保障,还随时面临着下岗的危险。2005年,池州市供销社借助招商引资使棉麻公司异地扩建,开始对这家公司进行改制,与外地资本合作兴建了皖南最大、全省一流的新型棉花加工企业——秋江棉业有限公司。在与外地资本谈判新公司的利润分配时,池州市供销社在保证社有资产安全、增效的同时,将最大的关切点放到了保护企业原有职工的利益上。经过协商,他们最终确定了企业改制中,针对供销社员工的“一企多策”改制方案:改制后,愿意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买断”的方式,获取一定补偿,解除劳动关系;想要继续留在企业的,可以留在企业继续干,正常享受企业的所有福利待遇;不愿意解除劳动关系又不想在企业干的,继续保留岗位编制,企业为这样的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每月发放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生活费。在李桂芝所做的工资表里,那些工资额为216元的,正是选择了上述最后一种安置方式的员工。

  李桂芝原本也是老棉麻公司的员工,谈到改制,她说:一般企业改制就意味着员工要下岗,池州是个小城市,下岗不仅会让员工猛然失去收入来源,无所依靠,而且在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间很没有面子。供销社在对棉麻公司进行改制中,让一些住家离新厂址较远,不想继续在厂里干但暂时又找不到新工作的人;让那些想创业,又担心创业不成的人,既保留了对棉麻公司的归属关系,有了安全感,还保存了面子,在别人问起的时候,至少他还可以自豪地说,自己仍然是社有企业的员工,就是不上班每月都能从企业拿到几百块钱。供销社能这样做,是对员工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大家对此评价都很高。对于在岗的员工,在李桂芝提供的一张2008年年终奖金分配表上,记者看到,一线工人的年终奖普遍都在4000元左右,李桂芝说,在池州这样的内陆城市,供销社社属企业员工的利益不算最好,但也算不错的了。

  按照“企业增效、职工增收、改制不落岗、市社管资产”的原则,池州市供销社在改革过程中,采取职工自觉自愿的方式,进行股份制改造,优化资源配置和法人治理结构。经过改制,有了积累,2008年供销社还出台规定,要求所属企业必须不断增加职工工资,每年的增加额不得低于6%。除了对在岗和保留岗位编制的员工,供销社制定了保护政策,对那些退休的老职工,供销社也在改制后收益增加的同时,给予退休人员每月额外增发100元的补助。

  池州市供销社主任王文春说,改制最根本的就是改变对资产和人的管理模式。资产的组织形式合理了,人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供销社的事业自然就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

  为明确社有资产运营规范,池州市供销社出台了《池州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管实施细则》,以制度为约束,按市场化的方式运营社有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益,提升资产运行质量。供销社在池州的长江码头旁有一个货场,在市场化运营之前,对外的租赁费用是每年5000元,2007年,进行公开招标承租,租赁费用一下子就提高到了36000元/年。原供销社机关大楼地处池州市黄金地段,2007年供销社以该地段为资源,引资1亿元,兴建商住楼,在解决职工住房的同时,还可优先安置近300名本系统职工就业。供销商厦项目拆迁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存在种种现实困难。但是,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拆迁补偿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坚持依法拆迁、有情操作,目前拆迁户大多已得到现房安置,把供销商厦办成了显示公平、兴社富民的工程。

  由于成功的改制,2008年,池州市供销社直属企业实现销售总额12.4亿元,利润1045万元,各项经济指标均表现优异,其中,在净资产收益率一项,池州市供销社的数据为21.8%,在安徽全省17个地级市中,名列第一。在池州市供销社直属的四家企业中有两家是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是秋江棉业有限公司和国润茶业有限责任公司,而整个池州市仅四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有一家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百强企业”,即物资回收责任有限公司;还有一家是烟花爆竹专营企业,池州市日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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