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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发达地区支农服务缘何“短腿”

□ 杨东红

  为了更好地发挥在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金融服务作用,近年来,承担支农金融服务重任的农村信用社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完善经营机制,实施业务创新,积极开展“惠农计划”和“信用工程”,取得了成效,但由于受农村经济环境和农村信用社自身管理能力等诸多因素制约,在支农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尤为突出。

  支农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信用村、信用户评定难、农户建档面低。在支农服务工作中,由于农户建档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滞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户小额贷款的发放和联保贷款的推行,造成农户信用档案的建立和缓慢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部分信用社在推广过程中,由于宣传工作不深入,导致了农户对小额贷款及联保贷款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贷了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就不能取得其他贷款,不利于生产经营活动,从而不愿意参加小额贷款或联保贷款。二是外出人员多,影响了农户的建档面。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外出打工的人数约占农户人数的23%,最多的一个乡外出农户占35%,大量的外出人员,给农村信用社的建档工作带来了难度,农户的真实经营收入情况很难掌握。三是个别乡镇基层组织配合“惠农工程”及信用村建设工作不力,导致建档、评定工作开展缓慢。

  (二)部分农村信用社对惠农工作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一是部分信用社对支农服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落实“惠农工程”工作上消极对待,对惠农工作理解不透。认为信用社越支农效益越低,信贷资金沉淀越多,因此在落实过程中不能主动组织、宣传和开展。二是基层信用社对“惠农工程”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和思想。认为“惠农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信用社人员少,农户建档、评定等级、核定金额、发证等手续繁多,加大了工作难度。三是贷款责任制缺乏灵活性。加强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质量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为防止信贷风险,各信用社加大了对新增不良贷款的考核力度,对信用贷款实行终身追究责任制,而目前出台的一些支农意见,只注重投向引导,防范风险无措施可行,对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出现的风险责任不明,因而影响信贷员贷款发放的积极性。

  (三)惠农工程中的贷款风险规避措施缺乏。农村信用社在“惠农工程”中投放的小额贷款主要风险有三。一是道德风险,二是市场风险,三是自然风险。道德风险在评定过程中可以避免,但自然风险难以规避,市场风险难以预测。普通农业小县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大都是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模式,基本特点是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市场依赖性强,抗风险能力弱,一旦农户遭遇自然、市场风险,出现效益低下,其结果必然影响信用社信贷资金的回收率,为惠农工作的开展蒙上阴影。

  (四)惠农工程相应的配套措施缺乏。在开展惠农工作中,支农服务的信贷资金主要以小额信用贷款为主,小额信用贷款是凭农户信誉发放,不需要提供抵押担保,且利率不浮或少浮,是典型的高风险、低效益的资产。但目前的相应配套措施跟不上,一是“惠农工程”缺乏政府支持,小额信用贷款推广的鼓励政策缺乏。信用社是自负盈亏的金融企业,以盈利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目前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因利率实行优惠,收益上要低于其他贷款,但在税收上等同于其他贷款,风险与报酬背离,信用社责权不对称,挫伤了信用社放贷积极性。二是对农村、农户的技术辅导、信息传导和生产引导机制缺乏。

  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一)加大惠农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的认识。一是农村信用社要牢固树立服务“三农”思想,在“惠农工程”工作中,要深入调查了解农民的资金需求、生产经营和贷款意愿情况,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媒体作用宣传“三千三百惠农工程”的目的和意义。二是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作和配合。支农方式、措施的落实,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因此农村信用社要解决好与各级地方党政领导的沟通协作,取得地方政府支持,建立社、政联动机制。三是各级政府要把“三千三百惠农工程”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创建”、“推广”工作班子,做到有人专管,专人抓,专人督,建立考核机制,把惠农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二)出台与惠农工作的相关配套措施。一是制定对信用社的补偿政策。农村信用社在惠农服务中发放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成本要高于同类机构其他类贷款,而贷款利率采取不浮或小浮,贷款风险较大,因这项业务亏损要给予财政补贴,对惠农信贷支持中贷款利息收入要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以促进农村信用社对“三农”的投入。二是制定对农户扶持和帮助的相应政策,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以抵御农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加强农业产业的引导,加大对农业的综合投入,。三是建立与国有商业银行相类似的五级分类呆账准备金提取办法和核销制度。

  (三)处理好惠农工作与防范风险的关系。一是处理好风险防范与推进支农服务的关系。将抓降不良贷款工作与推广小额信用贷款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在形成工作合力中突显工作成效。二是要处理好“惠农工程”工作中的“点”与“面”的关系,惠农工作要切实把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为着力点,由点到面循序渐进,把量做到一定规模,才能体现出惠农政策的整体成效。三是建立支农考核指标,将农户贷款面、小额信用贷款面、信用村、信用户建立面等细化成指标,下达考核任务,建立奖惩机制,将支农服务与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经营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农村信用社提高支农服务水平和支农工作力度。

  (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促进惠农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方面,政府在惠农工作中要率先垂范,塑造合格的信用主体,引导农民规范信用行为,同时要加大打击逃废债务行为的力度;二是要加强农村信用社道德文化建设。大力提倡“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加强对农户信用行为的引导,要在乡规民约中增加诚信内容,使信用道德制度化。三是在对信用村、信用户的评定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信贷人员和所在地村委会提供的情况,依据借款人的个人品质、生产经营条件、生产经营能力及偿债能力,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定和等级核定。四是完善法律制度建设,坚决打击逃废债务和金融欺诈等不法行为,确保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不受损失,确保惠农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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