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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农村选址何以阴阳两重天

□ 孙 伟 刘 伟

  随着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和中央一号文件的下发,农村地区正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和新的经济活跃地带,也吸引了众多金融机构的目光,各家银行纷纷到城郊地区和农村地区设立新的营业网点,个别区域内银行网点数量急剧上升。

  从表面看,似乎是对满足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创造了条件,但实际上,由于银行在农村地区选址上“过冷”(主要是大多数的农村落后地区,银行在这一地区不仅不进入,反而退出)与“过热”(主要是少数农村发达地区,银行在一地区往往扎堆)的问题比较突出,反而加剧了区域之间金融资源分配的不平衡性,在客观上对农村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以笔者所在的青岛市崂山区为例,辖属的四个街道中,有一个街道仅有农村信用社和邮储银行两家金融机构,有一个街道因为是区政府驻地则云集了十余家金融机构,并且大部分都是近年来新设的。同时,由于这些新的银行在选址上首先考虑的是经济效益,其服务内容仍以高端客户为主,在网点设置、产品设置和服务对象上与广大农村客户的关联并不密切。实际上,为这部分农村客户承担主要金融服务职能的仍然是农村信用社等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

  笔者认为:造成这种银行农村选址“阴阳两重天”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银行利润最大化的经济目的和农村经济环境实际之间的碰撞。目前大多数银行都完成了股份制改革,利润最大化上升到经营的第一位。银行在选择设置一个新的营业网点时,一定会把成本测算放在首要位置。换句话说,如果经过测算,新网点在几年之内不能保本,那么设置这个网点就会亏损,与利润最大化的发展相悖。但农村地区的实际是,虽然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大,客户众多,有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但却存在额度小、业务零散、大额客户占比少的特点,要实现规模的膨胀只能靠一笔笔小业务去积累,有时候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达到这个保本点。新上的商业银行显然不会有这个耐性,因此他们在选址时会首先把眼光放在农村的发达地区,也不是为了发达地区的广大农民提供服务,而是另有所图。说到底就是看中了农村发达地区的高端客户。即便是农村发达地区银行“扎堆”,但高端客户在短期内带来的丰厚回报显然是哪一家银行也不忍心放弃的。

  二、金融机构支农政策性补贴的欠缺与银行自身商业化运作之间的矛盾。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三农”发展比任何产业都需要金融支持。但长期以来,在农村地区承担信贷支农任务的主要还是农村信用社,而其他银行更多的是行使了“抽水机”的职能,即把农村的资金“吸”上去支持了城区的企业发展。这些银行之所以不在“三农”贷款上做文章,就是因为支持农业这一特殊产业的收益不能等同于其它的产业,期限长、风险大、而效益低,在国家对金融机构支农政策性补贴欠缺的情况下,很多政策性的支农贷款业务要靠自身来消化,有的甚至是赔本。这就与自身的商业化运作之间形成了矛盾(国家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税收政策执行的是同一套标准)。而农村发达地区的企业众多,经济条件好,在这些地方发放贷款就意味着比单纯支持“三农”有更高的收益,这也是各家银行只在经济发达地区选址的一个主要原因。如果国家对支持农村落后地区的金融机构在税收等政策方面予以适量补贴,相信一定可以改观。

  三、金融机构客户定位与农村广大客户实际需求之间的不合拍。到农村地区设置新址的,多数是新的银行或长期以来一直在城区经营的银行,他们在设立新址的同时也把自身的产品也带到了农村。但由于这些产品多数是为城区客户定做,到了农村就有了很大的不适应性,农民客户会不适应。以贷款为例,农村缺乏抵押屋,农民需要的也往往是额度不大的零售贷款;而这些银行提供的却是抵押类的大额批发贷款业务,必然会造成“水土不服”。换句话说,这些银行在城区习惯了一个客户经理就可以管理几千万乃至上亿的存款、贷款,到了农村地区显然不现实。因此,这些银行在选择新的营业网点地址时,自然会优先考虑那些与城区客户结构类似的少数发达地区,而非绝大多数的农村地区。

  四、银行网点规划整体规划设置管理与实际银行网点设置之间的不同步。目前,监管部门在区域内的网点设置上还是相对比较宽松,基本上遵循的是“市场化”原则。但实际上,如果在一个区域内银行网点规划设置的过于密集,就很有可能会造成同业过度竞争、恶性竞争的问题,对于建立和谐的社会主义金融市场肯定不利。实际上,可以提前进行规划,力争把区域内的银行网点限制在一定程度内,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形成资源互补,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农村地区银行网点设置不均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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