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篇4  
2009年4月24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金融危机冲击下农业龙头企业的应对之策

□ 钟 钰 秦 富

  金融危机下笔者对农业龙头企业应对的建议如下:

  增强对龙头企业扶持力度,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一是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项扶持资金的规模。重点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在结构调整、项目建设、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方面给予贷款贴息和税收优惠等。二是制定龙头企业融资优惠政策。针对各企业的需求,量身定做季节性支持资金,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适当放宽降低贷款门槛。三是公布农产品初加工目录,年内将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减免政策落实到位;提高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且地方承担部分由省财政全额负担;对农业龙头企业的土地使用税,实行三年内免收、减收或缓收;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发生的产品检测费用,由国家和省财政按比例实行补贴。

  加大农产品对外推介和市场开拓,努力扩大农产品出口。

  一是设立省级农产品市场开拓推介专项资金,定期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走出去到省外、国外搞展览展销,扩大市场知名度,叫响我国农产品品牌。二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投入,加大对出口型农业龙头企业建立自属原料基地或“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基地的政府补贴力度。三是宏观调控禽肉、果品、大蒜、生姜等出口比重较大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出口体系,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协调海关、商检等有关部门,加快出口农产品通关速度。四是提高出口信保的保费补贴力度,尽管最近新出台政策已将保费给予25%补贴,但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国际收汇风险在加剧,因此出口投保数额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建议将此项补贴提高到50%。

  实行主要农产品临时保护机制,减缓价格波动对企业冲击。

  一是对玉米、棉花、油料、猪肉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农产品实行临时价格保护,通过政府储备、企业收购补贴等,使农产品稳定在一定的价格水平,有效控制生产资料价格。二是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制定并发布增加各项农业补贴的方案,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三是建立主要农产品市场风险保险机制。

  完善产业化经营机制,紧衔企业和农户共同利益。

  一是引导龙头企业或中介组织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通过开展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高订单履约率。二是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实行合作制、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与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三是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设立风险资金、提供技术服务、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关系,保证原料稳定供给。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