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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地理标志”看农产品人文价值诉求

□ 杨曙光

  近年来,使用带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农产品日益受到消费者的喜爱。《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也就是说,地理标志所标示的产品具有某种与其他地方同类产品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是由生产这些产品的地域所具有的独特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这些产品具有地域不可更换性,离开该地域生产的同类产品将不具有这些特点。我国历史悠久、地域辽阔,有很多地理标志产品,如“涪陵榨菜”、“库尔勒香梨”等。这些带有地理标志的农产品不但要符合特定的质量标准,更重要的是要有特有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典故。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于特定区域,不但味道好,更要让人们食出“文化”,同时使农产品产地的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得到合理保护。可以看出地理标志农产品不仅能让消费者吃得健康,而且能从其中体味出悠久的历史文化情思。

  与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认证不同,国家评定地理标志格外注重人文历史。农产品不但要质量好,更重要的是促进特色农产品发展及保护当地的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所以,参选的农产品都要有历史渊源和人文文化方面的内容。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

  带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农产品价格普遍比同类产品价格高出很多。比如山东省章丘市的大葱,在注册并使用“章丘大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由注册保护前的每公斤0.2-0.6元上升到每公斤1.2-5元。山东胶州大白菜历史悠久,早在1000多年前就在胶州出现。注册成功后的胶州大白菜,身价由原来的几角钱一公斤,变成现在最高能达到每棵40多元钱。在我国,对地理标志加强保护还有着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者主要是农民,保护地理标志就是保护农民的利益,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目前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已从价格竞争、质量竞争逐步走向产品品牌和文化竞争。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走热,正是这种人文价值诉求的充分体现。当消费赋予了文化的意味,其产品的增值空间和品牌影响力都是无法估量的。

  地理标志不仅提升了农产品品质,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赋予了产品的人文价值,符合了当今“吃出健康、吃出文化”的消费潮流。因此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生产技术规范,促进地理标志产品实现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让广大农民成为真正的受益者。 

  (据《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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