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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出台


  本报讯  日前,南京市召开有关《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新闻发布会,该条例将于7月1日施行。《条例》新增了“有害废物”一章,对那些未被国家列入“黑名单”但也有毒有害的物质强化了防治手段。有害废物名录将在《条例》实施后,由市环保部门制定并公布。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朱琦琦透露:“目前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年均1340万吨,不过在检测手段上还比较薄弱,今后环保部门要加大监测力度,并定期公布监测报告。”

  《条例》规定,对受固体废物污染的土壤要进行环境风险评估、修复和处理。也就是说,假如开发商拍了一块土地,原先刚好是工业用地,现在要改为住宅用地,经过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和环境影响评估,土地污染严重,需要修复和处理,《条例》要求,要按照污染者承担治理责任的原则进行修复和处理。

  《条例》规定,电子废物要进行集中拆解、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也就是说,将来这些废旧的电脑、电视机要交给有资质的处理单位专门负责回收。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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