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范发展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应把好两道关。
一是审批确认关。对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先由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主体资格。然后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地方对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相关规定,对有明确发起人五人以上,有规范合法的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有登记申请书和专业合作社名称,有固定的场所和注册资金5万元以上,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组织机构等,农业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实地踏看,符合要求的,进行审批确认。
二是运作规范关。专业合作社成立后,农业主管部门要狠抓示范指导工作,制订有关制度,如规范运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季度汇报制度、年度考核制度等,并要求将有关资料汇编成册,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验收。
此外,对那些一时无法实施规范化建设的专业合作社,将通过宣传、引导的方式,逐步使其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范畴内靠拢。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一个主要表现,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崭新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要领导重视。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涉及到千家万户农民的切身利益问题,农业主管部门要把规范化建设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科学安排,统筹规划,精心实施。要落实工作责任制,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动手,负责解决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
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宣传引导,增强农民的合作意识,激发农民的合作热情,创造农民的合作机会,启动农民的合作实践,充分调动他们自觉、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积极性。同时,规范化建设要务实、求真,讲究实际、实效,要有利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争取党委、政府帮助解决专业合作社在规范化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浙江临海市的大多数专业合作社目前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资金积累普遍不足,要争取各部门形成合力对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给予支持和帮助。
要加强专业合作社的培训与交流。建立定期的培训制度,强化合作知识、农产品品牌战略和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业务培训,逐步提高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依法办事、照章理事的自觉性,增强专业合作社的市场意识、合作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论水平,完善工作思路,推动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
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交流规范化建设的好经验。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工作中必然会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农业主管部门要注意研究总结,及时解决。同时,各专业合作社间要加强交流、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推动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健康、顺利的开展。
(作者系浙江省临海市农经站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