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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发展的“金钥匙”
——辽宁启动农村耕地抵押贷款
□ 本报驻辽宁记者 任 军 窦廷军

  辽宁省法库县秀水河子镇长岗子村的李立山代表151户村民从当地农村信用社获得了一笔30万元的贷款。这笔贷款的抵押物是900多亩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此举标志着我国东北地区首笔耕地抵押贷款正式启动。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吴国力表示,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同意将法库县作为我国首批“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县”之一,以尝试推广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探索解决我国“三农”领域资金投入渠道狭窄、总量严重不足问题。

  据介绍,我国现行法律、政策虽然明确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多种形式的流转,但又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耕地不能用于抵押。因此,我国耕地长期以来无法通过抵押担保的方式从金融机构获取资金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从去年开始在全国9个省选择部分县(市)作为试点,联手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工作,重点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探索发展基于订单与保单的金融工具。法库县推出的金融创新品种——“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得到了有关部门的批准。当地农信社9日发放的30万元就是这类贷款的“开山之作”。

  李立山告诉记者,全村151户农民集中了900多亩耕地,以土地作价入股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然而,种植辣椒的资金投入一直困扰着大伙儿。在得知政府准备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这一信息后,合作社开始积极争取用村民入股的耕地申请贷款。

  法库县有关部门对长岗子辣椒专业合作社900多亩土地进行了评估,最终确定一年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为60万元。合作社随后办理了“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他项权利证书”,最终从农信社取得了一年期的30万元贷款。李立山说,151户农民借助这笔贷款集中种植辣椒,再集中起来统一销售,预计今年农民每亩纯收入将接近2000元。

  法库县县长冯守权表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是一项复杂而敏感的工作,如何确保其稳妥、健康地发展,还是个需要继续加以关注的问题。同时,在逐步扩大贷款总量的同时,还需要注重引导农民提升诚信观念,以降低金融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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