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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2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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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途径和形式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生命力如何,取决于它是否适应其赖以生存的市场环境。因此,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必须结合当地实情,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办公室、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精神任务分解》的通知,明确地提出了今后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模式和形式。

  一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要由农民社员入股合作经营,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办成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的独立经营实体和市场主体;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信息、科技、设施、市场、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拿出部分有效资产和闲置资产,围绕某一主导产业或拳头产品,以市场为导向,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与农户共同出资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实现民有、民管、民享。创办专业合作社,要在“特”字上下功夫,在“优”字上拓市场,在“强”字上找出路,在“大”字上挖潜力,努力提高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的能力。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合作制基本原则规范运作,与农民社员之间真正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采取“大户+基地+农户”的模式的产业化经营形式。

  二是大力发展社区(村级)为农服务社。大力发展社区(村级)为农服务社是延伸农村服务网络,完善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增强供销合作社等涉农组织服务功能的重要途径。要在供销合作社原有农村基层服务体系的基础上,采取与乡镇、村委会联办、吸收社会能人合办、发展农民自办等多种形式发展社区(村级)为农服务社。要通过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农资超市以及文化娱乐中心和科技服务中心,完善社区(村级)为农服务社功能,延伸服务触角,提高服务水平,在方便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营销功能,满足农民科技、文化需求。

  三是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行业协会。围绕传统主营业务、当地特色农业和主导产品,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批发市场及经营服务网络,广泛联合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种企业、组织和个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积极组建农产品行业协会,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提高农民参与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要积极探索建立行业协会联合会,为各行业协会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强指导和规划,积极为会员提供科技培训、市场信息、物资供应、产品销售、生产保险、法律咨询等服务,维护入会会员的利益,促进行业协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大力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要围绕订单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资源优势等,大力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使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网络广、信息灵、经营能力强的优势,敞开大门,不失时机地与农民经纪人进行广泛合作与联合,承担起农民经纪人队伍的组建、指导、协调、服务的功能。同时,要与农业科技、农机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发挥各自优势,携手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领办农民经纪人协会,使各业经纪人个体变成能人群体,扩大规模,形成合力。

  五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结合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大力培育龙头企业,重点发展加工型、流通型龙头企业。通过改造和重组,把现有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改造为龙头企业;通过选准项目,合资合作,突出发展特色明显、竞争力较强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尤其要下大力气培育辐射带动力强、技术水平先进、管理体系健全、经营规模大、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高,同农民联系紧密,集仓储、运输、加工、配送为一体的物流企业集团,增强供销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民进入市场的能力。

  六是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试验项目。规范承包方之间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方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发展各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

  (重庆市黔江区供销合作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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